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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御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
  • 【发布文号】内政办发〔2006〕11号
  • 【发布日期】2006-07-26
  • 【生效日期】2006-07-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内蒙古自治区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御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御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6〕1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御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迎战大洪水的准备。入汛以来,虽然我区大江大河水势平稳,但是山洪灾害频繁发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前我区已进入防汛抗洪的关键时期,台风“格美”登陆后,将会使我区中东部地区出现较强降水,部分地区将会有暴雨,局部地区甚至会出现大暴雨,发生大洪水的机率增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认识,全面分析形势,充分估计不利因素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全面做好抗击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目标,以全面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为核心,切实加强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防汛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和工程情况,发生汛情时要靠前指挥,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因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把水库安全度汛和山洪灾害防御作为防汛的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防汛指挥部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决不允许擅自在汛限水位以上运行。各地要认真吸取重大山洪灾害的教训,切实加强防灾避灾知识的宣传,完善落实防洪预案和措施,尤其是要将预警和组织群众转移工作落实到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和具体责任人,使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得到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安全转移,切实减少人员伤亡。
四、完善灾害预警预案,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预案,一旦发生灾情,务必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所、有医疗、有学上,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大汛将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防汛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夺取抗洪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2006年7月26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御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台风、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森林火灾、雷击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一些地方受灾严重,截至7月23日,各类灾害共造成死亡1382人,失踪356人,紧急转移安置797.5万人,直接经济损失931.1亿元。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灾情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重要批示和部署,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亲自赶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工作。各有关省(区、市)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国家防总和民政部、水利部、气象局、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部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抢险救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有效减少了灾害损失。目前,全国正处于防汛关键时期,大范围、高强度、持续性暴雨随时可能发生,抗御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及其引发的洪涝灾害、滑坡、泥石流等工作任务艰巨。特别是今年第5号台风“格美”将于近日在福建沿海登陆,可能对我国部分地区造成较大影响。为切实做好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防御工作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抗御台风等灾害性天气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加强调度指挥。认真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最大程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及时通报有关信息,确保联络渠道畅通。
二、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
各级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和水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特别要加强对强降雨和大风、冰雹、雷电等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分析、会商和预报,及时将结果通报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门,并向社会公布。要准确掌握超过警戒水位、汛限水位的江河、水库运行状况,抓好薄弱环节,严防决堤、垮坝等事故发生。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搞好群防群测,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
三、全面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确保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安全作为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调度工作,落实应急抢险措施、抢险物料和抢险队伍,抓紧病险堤坝、水库的抢修加固。要切实加强地势较低的城镇、学校、医院、厂矿等防汛保安工作,制订严密的防汛预案,明确“防、抢、撤”的范围、地点和方式。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段的检查巡视。遇重大险情,要提前组织好转移避险,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全力组织开展抗灾救灾
要切实加强应急物资、资金和抢险队伍等保障体系建设。灾害发生后,各有关地区要立即启动预案,紧急组织救援力量和资源,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财政、民政、水利等部门要迅速下拨抗洪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所、有干净水喝。铁路、公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和调度,及时疏散客流并组织好重要物资的运输工作。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灾后防疫工作,对灾区可能出现的疫情加强防范,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确保灾区群众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公安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并全力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稳定。
五、妥善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政府要及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大防灾抗灾救灾投入力度,抓紧做好损毁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民房等恢复重建工作。交通、电力、城建、通信等部门要迅速派出抢修队伍,全力抢修损毁的道路、通讯、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确保交通运输和通信安全畅通,确保电力供应,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民政、水利、农业、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救灾复产和灾区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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