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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志勇河南省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 〔2006〕43号
  • 【发布日期】2006-07-26
  • 【生效日期】2006-07-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志勇河南省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志勇河南省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豫政 〔2006〕43号)




2006年5月24日下午,安阳市龙安区东风乡申家岗村一地窖发生塌方,2名群众被埋入地窖。安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殷都区中队接到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救援。战士王志勇主动请缨,下到5米深的地窖中进行营救。在营救过程中,地窖再次塌方,王志勇同志被埋在地窖中,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王志勇同志以实际行动履行了消防官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充分展示了当代消防官兵忠于祖国、热爱人民的崭新时代风貌,用他年轻的生命谱写了一曲英雄壮歌。为此,省政府决定授予王志勇同志“河南省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人民及广大消防官兵学习他舍己为人的大无畏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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