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财发[2006]75号
- 【发布日期】2006-09-06
- 【生效日期】2006-09-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农财发[200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各有关单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于2007年起全面实施,我部被列为2007年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单位。为保证“二上”预算时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2007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我部编制了2007年农业部财政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该指南和《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编报,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农办财[2006]51号)要求于2006年9月30日上报。
二、编制要求
2007年农业财政专项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预计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指南中的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三、报送要求
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将有关材料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上报的财(计财)字号文件按要求分别报送我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所报份数按附件要求),其他相关材料按指南要求报送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
二○○六年九月六日
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年度目标
2007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完成全国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建立动态预警机制;以原产地活体保护和异地集中保存两种形式,对60个地方畜禽品种实施重点保护,资源数量下降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开展对畜禽遗传资源种质特征和遗传特性评估;依法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
二、主要内容
(一)在地方畜禽品种原产地实施活体保种;在畜禽基因库实施活体集中保护和胚胎、精液或其它遗传物质保存。
(二)完成全国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工作,初步建立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三)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种质特征和遗传特性评估。
(四)依法加强畜禽遗传资源管理、宣传和技术培训。
三、资金使用方向
(一)根据“重点、濒危、特定性状”的保护原则和急需保护遗传资源的分布情况,优先安排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以及群体数量骤减和濒危的省级保护品种。
(二)优先安排全国畜禽遗传资源调查与动态监测体系建设。
(三)依法加强畜禽遗传资源管理、宣传和技术培训。
四、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原产地保护
要保护的品种应是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农业部662号公告)的品种,或具有独特遗传性状且数量濒危的省级保护品种。
申报单位应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质量应符合本品种标准,并保持合理的种群更新率。
申报单位具备保种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力量、仪器设备,有明确的保种目标、方法、繁育计划、配种制度和选育方案,且能完成国家规定的保种任务。
(二)基因库保种项目限定在国家家畜基因库(全国畜牧兽医总站畜禽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中心)、国家水禽基因库和国家家禽基因库(中国农科院家禽科学研究所)实施。
(三)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
在2006年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工作基础上,对10个资源大省和中西部省份给予适当补助。
考虑到各地资源分布不均衡、不同品种所需保护经费差异较大等因素,对于各省(区、市)的申报项目数量,以及各个项目的补助标准暂不做限制。
五、申报程序
拟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任务的单位填写“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7-1),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主管厅(局)审核,并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我部。
六、有关要求
申请材料报送部财务司1份、畜牧业司和全国畜牧总站各3份(附word文档软盘)。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报送xmc@caaa.cn和zyc@caaa.cn。
联系人及电话:
农业部畜牧业司 邓荣臻 电话:010-64192839
全国畜牧总站 徐桂芳 电话:010-6419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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