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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免费参加《健康管理师》职业推介及资格认证讲座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0-09
  • 【生效日期】2009-10-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免费参加《健康管理师》职业推介及资格认证讲座的通知

关于免费参加《健康管理师》职业推介及资格认证讲座的通知




为帮助广大学员和有志于从事健康管理事业的人员正确认识我国《健康管理师》的职业特征和健康管理职业的发展前景,充分了解目前我国《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及其鉴定考核程序,更好地学习和掌握健康管理师的相关理论和职业技能,不断促进我国健康管理事业的发展。我中心定于10月18日(周日)举办《健康管理师》职业推介与资格认证咨询免费讲座,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已报名参加健康管理师资格认证培训班的学员和对健康管理师感兴趣有志于这项职业的人员;

二 、培训时间:2009年10月18日(星期日)9:00~17:00

三 、培训地点: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龙丽园首层,市卫生局斜对面)

四 、培训内容:健康管理概念、健康管理基本策略与方法、健康管理现状与展望;

五 、收费标准:此次讲座免费,同时接受健康管理师资格认证培训班的现场报名;

六 、健康管理师就业方向:各级社区医院、疾控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学校、企事业单位卫生医疗机构、老年人服务机构;保险公司、健康管理公司;私人健康顾问、保健医生、社区健康管理工作站等。

七 、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162411 传真:0755―25162435
网址:www.smec.gov.cn E-mail:szwszjj@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13554704123) 罗老师(13826508742)

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200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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