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6〕127号
- 【发布日期】2006-09-22
- 【生效日期】2006-09-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沈阳盛世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在民用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申请批准前停止所有核承压设备制造活动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沈阳盛世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在民用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申请批准前停止所有核承压设备制造活动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6〕127号)
沈阳盛世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阀门一厂有限公司,大连帝国屏蔽电泵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HAF601/01)的相关规定,沈阳盛世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阀门一厂有限公司、大连帝国屏蔽电泵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提交了民用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换证申请,我局于2006年3月受理,并组织主审单位开展技术审查。通过对该四家公司所提交文件的审查及对话,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沈阳盛世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和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证审查所需的相关模拟件试制工作。
二、石家庄阀门一厂有限公司存在特种工艺人员无证上岗、超许可范围从事活动以及质量保证大纲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
三、大连帝国屏蔽电泵有限公司未进行监查和管理部门审查,核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存在明显不足;从事民用核承压设备活动的无损检验人员不具备核级资质。
鉴于以上问题,为加强对持有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单位的管理,现对沈阳盛世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一、上述四家公司所持有的民用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已于2006年8月29日到期,在重新取得资格许可证之前,不得从事相关的核承压设备活动。
二、沈阳盛世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和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在2007年2月28日之前完成模拟件试制的相关工作;逾期不完成的,我局将停止换证审查工作。
三、石家庄阀门一厂有限公司和大连帝国屏蔽电泵有限公司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在2007年2月28日之前进行认真积极的整改,并将整改报告送我局审查;如逾期未整改合格,我局将停止换证审查工作。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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