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办〔2006〕70号
- 【发布日期】2006-10-10
- 【生效日期】2006-10-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安徽省“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皖政办〔2006〕7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日
安徽省“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进全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结合消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国务院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解决重大消防问题为突破口,以消防科技进步、改革创新、科学管理和消防法制建设为根本保障,全面提升全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为建设“平安安徽”,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经过努力,到2010年,在全省初步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消防管理机制,消防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的实战能力明显增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明显加快,城乡整体防范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提升,全省消防安全环境明显好转,力争全省消防事业发展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具体目标是: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消防责任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自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率达100%,消防设施合格率达90%,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全省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14以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017以内;万元GDP火灾损失控制在0?6元以内,亿元GDP火灾起数控制在3起以内。
――城镇消防规划全部编制完成,乡村消防规划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消防站、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通信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与城镇建设协调发展。市政公共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通信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基本满足现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需要。
――火灾预防机制健全有效,灭火抢险救援体系完备高效。在着力加强公安现役消防队伍建设的同时,全国和省级重点镇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根据需要组建政府专(兼)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四进”工作。消防常识全民知晓率达60%,城市居民的消防常识普及率达90%,单位员工消防知识普及率达100%,在校学生受消防教育率达95%,形成人人关心消防、自觉做好消防工作的良好习惯和社会风尚。
――走“科技强警”之路。根据实战需要,不断加大投入,加快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努力增加消防器材装备和训练设施的科技含量,到“十一五”末,力争防火、灭火、抢险救援以及业务训练的现代化水平达到国内前列。
二、基本任务
(一)推进和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
1?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消防法规。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从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出发,重点制定和完善或推进制定单位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群众消防组织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以及石油化工、旅游行业、建筑工程、易燃易爆行业、公共场所、家庭旅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形成比较完善的地方性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保证消防事业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2?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抓紧制定“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深入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以及广大公众的消防责任与义务,使各级政府真正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职责,发挥主导作用;各行政主管部门真正履行管理职责,发挥监管作用;各企事业单位真正履行主体职责,发挥自管自查自改作用;公安消防部门真正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新闻媒体真正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大公众真正履行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时期消防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3?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依法落实消防宣传职责,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当地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科普宣教计划等内容,督促和指导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完善省、市、县三级消防培训机构网络体系,全方位开展面向社会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各行各业应把消防安全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计划,尤其是加强对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公安消防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操作人员、消防设计、施工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4?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重点整治公众聚集和易燃易爆等容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场所的火灾隐患,认真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城中村”和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力度。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一级人民政府要直接挂牌督办。要实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承诺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要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一次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并严格执行火灾隐患举报机制、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地方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的评价机制,进一步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5?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大农村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推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08年底前,全省80%以上农村公安派出所要建立消防警务室,配备专门人员和车辆器材,2010年全部完成。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居委等作用,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区消防硬件设施建设,优化居民消防安全环境,推动建立城市社区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2008年普及率要达到80%,2010年全部建立。
6?大力建设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公安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6〕5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57号)要求,以各级地方政府招聘务工性合同制消防队员方式为主,采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存、公安管理的建设模式,大力发展消防力量。2007年,各市以本地公安消防站警力缺额数为基数,招收务工性合同制消防队员予以补充,使每站人数达到国家规定的消防站编配标准;到2009年,在消防站不足的城市建成区新建消防站,并按国家规定的消防站编配标准,招收务工性合同制消防队员独立执勤。“十一五”末,实现每个城市消防站的保护面积不大于7平方公里的标准。
全国和省级重点镇按照“有成建制的消防队、有执勤驻地、有车辆装备、有经过训练的合格消防员”的标准,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根据需要组建政府专(兼)职消防队。整合和巩固发展现有企业专职消防队。
7?发展消防中介组织,探索金融、保险调节机制。加快发展消防中介组织,培育、规范消防行业社团和中介服务组织。推动建立火灾公众责任险,积极研究保险、金融与消防的关系,建立对投保方、借贷方火灾风险评估,使保险承保、金融与投保、借贷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互相制约。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认真制(修)订和实施城镇消防规划。各级政府要抓紧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城镇专项消防规划。到2006年底,所有建制镇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要制定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分步实施。各地要针对城镇消防基础设施不足的实际,制定逐年补欠计划。“十一五”末,全省城镇消防站、消火栓、消防通道、消防通信调度等消防基础设施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快消防站建设。各地都要把城镇消防站建设纳入城镇总体建设规划,使消防站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从2006年开始,力争用5年时间新建167个消防站,使全省消防站总数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的288个。“十一五”期间,省消防灭火救援中心和省消防社会教育培训中心建成使用。各市政府要积极加强消防培训教育基地建设,将之纳入2007年财政预算,2008年底全部建成。
3?加快消防水源建设。完善市县城区消火栓给水系统,沿街道设置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省政府已确定的200个中心镇在建或已建给水管网的,从2006年开始,市政消火栓每年要按尚缺总数的40%、30%、30%逐年递增,争取到2008年基本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新建道路要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保证不欠新账。有江河湖泊等天然水源的城市,2010年底前都要建成消防取水码头。市政消防供水管网流量压力不足的,要采取措施提高供水能力。少数偏远地区在近期解决不了供水管网的,要在重点地段和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并配备大吨位消防水罐车。
4?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坚持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按照“科学、规范、实用”的总体要求,建立完善集语音、数据、图像为一体的消防信息通信网络,并与350兆通信系统、“三台合一”后的消防作战指挥中心、图像监控中心和移动指挥车联动,初步建成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消防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合肥、淮北、淮南、蚌埠、芜湖、安庆、铜陵和马鞍山等市,争取在2008年底完成覆盖城市建成区的智能电子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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