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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市档案工作的意见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办发[2006] 41 号
  • 【发布日期】2006-11-17
  • 【生效日期】2006-1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市档案工作的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市档案工作的意见

(哈办发[2006] 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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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7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解决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一些重要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市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1、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工作,是一个城市文化底蕴、文明积累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在社会转型和改革攻坚阶段,档案在维护人民权益、解决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城市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新时期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构建管理体制优、基础设施好、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档案事业体系。?

二、创新档案服务工作?

2、强化档案服务意识。

各级档案部门要坚持把服务大局放在档案工作首位,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位置、明确职责、突出重点,主动做好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工作。?

3、拓展档案服务领域。

各级档案部门要围绕大局,结合新时期工作重点,不断拓展档案工作领域。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入开展“三农”档案工作。重点抓好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信贷服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方面工作档案的建档、管理、利用工作。围绕国有企业战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和促进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档案管理模式,推动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档发字〔1998〕6号),规范档案处置行为,防止国家档案资源流失。要按照国家档案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意见》(档函〔2006〕26号)要求,同发展改革部门、各级各类开发区、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联加强配合,本着先抓大、后抓小,先建档、后规范的原则,积极探索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档案工作新途径。各级党政机关(团体)要将档案工作重点转移到业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录音、录像、光盘、照片)的建立和利用上。要坚持工程档案不验收,工程项目不能竣工验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要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社区档案工作,为实现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服务;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档案工作,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够更好地惠及相关社会成员,人民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服务。

4、切实抓好重大事项档案管理。

按照《哈尔滨市重大事项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临时工作机构,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新闻单位特别是广电部门要建立市重大事项声像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制度,及时向市综合档案馆移交市重大事项声像档案资料。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作为本级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档案工作的依法监督和指导。

5、创新档案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支持档案部门建立机关档案管理中心。管理条件差、不能保证档案安全的村,要实行村档乡管、乡管村用。要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把市、区县(市)档案馆确定为政务信息公开场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要按照《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已公开现行文件报送工作的通知》(哈办秘〔2005〕11号)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市直各部门现行文件报送工作。要不断改进档案服务方式,采用新技术、新手段,为档案提供利用创造便利条件。?

三、加快推进档案馆工作?

6、整合档案信息资源。

各区、县(市)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做好整合档案信息资源的要求,全面开展国家档案管理、利用模式改革,建立以区、县(市)综合档案馆为主体,各专业主管部门配合的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监管体制。要重点做好城建、房产住宅、国土资源、水利、林业、交通、公证、婚姻等专业档案向区、县(市)综合档案馆移交工作,变专业档案资源多头、分散管理为国家综合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国家档案资源。“十一五”期间要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市档案馆与市直其他专业档案馆可保持现有模式。市档案局要对专业档案馆加强监督指导,各专业档案馆要加快馆藏档案数字化步伐,向综合档案馆移交数字化机读数据,构建全市统一数据库,实现区域性档案资源互补和共享共用。

7、加强档案馆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省档案局规定的标准,加快档案馆舍新建、改(扩)建步伐。“十一五”期间,县级新建、改(扩)建档案馆要达到1200平方米以上,区级新建、改(扩)建档案馆要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彻底解决馆舍危旧、馆藏档案存放分散的问题。

8、扩大档案馆功能建设。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四位一体”的要求,把档案馆建成党和国家档案安全保管的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的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增强档案馆的开放性、公共性;要通过举办档案展览、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制作音像制品等,不断完善和拓展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馆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作用。?

四、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

9、档案信息化发展目标。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发展方向,尽快建立起以哈尔滨市档案信息网为主体的网上档案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全市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

10、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全市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争在1-2年内基本建成局域网,联通公众网和政务网,实现档案信息远程在线查询和服务。市档案馆要在2006年年底实现馆藏重要档案数字化管理;各区综合档案馆要在2-3年内,各县(市)综合档案馆要在3-4年内,各专业档案馆和市直各部门档案室要在“十一五”末期全部建成数字档案馆(室),达到馆(室)藏档案存量、增量全部数字化。

五、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工作

11、完善档案地方法规体系建设。

各区、县(市)要进一步完善档案规章、制度,构建法制统一、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服务的档案法制体系,增强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能力。要建立档案登记与监管制度。正确划分国家档案资源、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范围。要制定档案提前开放、信用档案管理、社保档案管理、现行文件报送、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数字档案馆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档案地方法规体系建设。

12、健全档案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体制。

县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执法主体,以独立法人身份制发规范性文件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设,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档案法制机构要分设,配备人员、明确职责,保障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的有效实行。

13、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依法管理档案事业,依法开展对各级各类档案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依法管理所有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哈尔滨市档案管理条例》,严肃查处各类档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进一步加强档案宣传和科技工作

14、扩大档案宣传工作。

档案宣传工作要纳入全市宣传工作的大格局,围绕档案事业服务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目标,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全面宣传档案资源,介绍档案利用的经济社会效果,交流档案服务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

15、加强档案科研工作。

各级档案部门要坚持把推进档案科研工作作为振兴档案事业的手段,通过加强规划、组织和引导,集中优势力量和资金进行重点攻关。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的科技含量。

七、加强档案队伍建设

16、建设高素质的档案人才队伍。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努力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的服务大局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现代化管理能力、指导和推进工作能力。要建立多渠道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竞争招聘、在职培训、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形式,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引进和使用人才的环境,优化人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档案专业干部队伍。

八、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17、配齐配强领导班子。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标准,把那些有责任心、能开拓、善协调的人充实到档案工作领导岗位上来,为实现我市档案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18、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依法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市综合档案馆档案的整理、保管费用每年每卷(册)2元,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拨付一定的档案征集和抢救费用。各区、县(市)综合档案馆整理、保管费用每年每卷(册)1―3元,档案征集、抢救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拨付。要督促档案部门积极做好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申请工作,并投入配套资金。“十一五”期间,市、区县(市)都要设立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基金,保证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

19、高度重视档案工作。

各区、县(市)党委、政府要每1-2年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并将档案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档案事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关心档案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各级档案局(馆)、各专业档案馆和企事业单位中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享受保健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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