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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6〕108号
  • 【发布日期】2006-12-21
  • 【生效日期】2006-12-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 〔2006〕10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85号)明确要求,全国及各地要编制主体功能区划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政策。编制主体功能区划规划是“十一五”规划中的一项新举措,涉及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涉及全省人口分布、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涉及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布局等,需要各有关方面广泛参与,深入研究,科学论证。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就是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省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并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以及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按主体功能区对全省国土空间发展方向和要求进行定位是在区域发展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五个统筹”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的重要保证,有利于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

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提出全省主体功能区划的基本思路,制定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的指导意见,编制完成《河南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6年10-12月)。

1.提出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确定我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的依据、基本原则、规划体系、评价因素、政策导向设想、工作方法、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审批程序等。

2.全面开展基础研究。主要研究主体功能区划理论方法、指标体系和主体功能区划分标准,遥控、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支撑体系,全省主体功能区划方案及各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框架等。

3.开展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重大问题研究。围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的分析和评价开展前期研究。借助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对我省资源禀赋、生态状况、环境容量、区位特征、现有开发密度、人口集聚状态、经济结构特点、参与国家分工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4.研究形成全省主体功能区划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制定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的指导意见。

5.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2007年1-12月)。

1.2007年6月底前,开展并完成区划试点工作。在开展前期研究的同时,选择若干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市、县(市、区)开展区划工作试点,以点带面,发挥先导和示范作用。

2.2007年9月底前,在继续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省主体功能区划方案、各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及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框架,并和国家区划方案衔接。

3.2007年年底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河南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草案)》,报省政府审议。

三、工作组织和要求

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涉及范围广、任务重、技术难度大。为加强组织和领导,省政府成立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科技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科学院、地震局、气象局、测绘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财政部门要对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给予支持。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相关部署做好相应工作。

要充分发挥省“十一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对规划编制的重大问题进行专家咨询。同时,委托若干科研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科研单位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并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的工作基础,做好衔接协调。

有关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具体工作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印发。附件: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 名单

组长:林景顺(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张廷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鲁轶(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和儒(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何雄(省建设厅副厅长)

赵德山(省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孟少辉(省科技厅副厅长)

王建武(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锦屏(省农业厅副厅长)

乔新江(省林业厅副厅长)

张占仓(省科学院副院长)

王合领(省地震局副局长)

彭广(省气象局副局长)

禄丰年(省测绘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发展改革委1位副主任任主任,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保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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