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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省章丘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 【发布文号】环办函〔2006〕870号
  • 【发布日期】2006-12-25
  • 【生效日期】2006-12-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省章丘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省章丘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环办函〔2006〕870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

根据你市申请、山东省环保局推荐,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程序,我局定于2006年12月27日―28日对你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协助我局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 戴祥

电话:(010)66556241

附件:章丘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组人员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章丘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组人员名单

组 长:樊元生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司长

副组长:张晓东 山东省环保局 副局长

联络员:杨 凯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城市处 高工

成 员:王 琪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所所长,研究员

陈 帆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研究员

冯东方 国家环保总局政研中心政策室主任,副研究员

毛剑英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综合室高工

戴 祥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城市处主任科员

曲光远 山东省环保局污控处处长

苗 欣 山东省环保局污控处 副主任科员

王桂勋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综合室主任,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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