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12-31
- 【生效日期】2006-12-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2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20号
关于批准对延边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延边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延州政办电[2005]12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图们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敦化市、汪清县、安图县等8个县、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选用通过国家或地方审定适应当地种植的耐冷、优质水稻吉粳81、五优一号等具有同类特色的中晚熟粳稻品种。
(二)立地条件。
草甸型水稻土、冲积型水稻土和白浆型水稻土。pH值5.18至6.45,有机质含量≥2.34%。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育苗地选择无污染、背风向阳,地下水位低,排水良好的旱田或庭院。育苗方式为简塑盘旱育苗。播种量:每平方米播催芽种子为150g至200g。播种期为4月1日至10日。
2. 插秧:春翻在4月25日前完成,放水泡田。插秧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31日。插秧密度: 行距×株距为27cm×18cm,秧龄45天至50天,叶龄4.5至5叶。
3. 田间肥水管理:配方施肥,以复混肥为主,每年每公顷施用400至500公斤,纯氮量每公顷不超过120公斤,利用无污染的河水灌水。
(四)收获与脱粒。
完熟期后收获,自然晾晒,按品种收割、脱粒。
(五)加工。
稻谷→初清→去石→砻谷→碾米→抛光→定量→检验→包装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米粒呈椭圆型,米粒长度5.0至5.5mm,米粒长宽比为1.8至2.0之间,蒸煮时可散发出浓郁的饭香味,米饭口感柔软、粘性适中、适口性好,米饭表面有油光,凉后不回生。
2. 理化指标:垩白米率2至10%,直链淀粉含量16至19%,胶稠度≥78mm,碱消值7,蛋白质含量7.0至8.5%。
三、专用标志使用
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延边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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