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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监督发[2007]1号
  • 【发布日期】2007-01-04
  • 【生效日期】2007-01-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卫监督发[20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新修订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印发给你们,本规范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各有关单位应严格依照本规范进行化妆品的许可和监督工作。以往发布的文件要求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00七年一月四日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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