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1号: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人寿保险公司)》实务指南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2007〕5号
  • 【发布日期】2007-01-17
  • 【生效日期】2007-0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1号: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人寿保险公司)》实务指南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1号: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人寿保险公司)》实务指南

(保监发〔2007〕5号)




各保险公司:

为便于保险公司贯彻执行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准确评估偿付能力,我会研究制定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投资资产》实务指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0号: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实务指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1号: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人寿保险公司)》实务指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实务指南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实务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1号: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人寿保险公司)》实务指南

一、关于引言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1号: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规则”)在引言部分指出,其旨在规范人寿保险公司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在偿付能力报告中的编报,包括测试区间、测试对象、测试情景、测试程序以及相应的披露要求。
本规则仅适用于人寿保险公司(包括健康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根据本规则进行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的结果不作为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直接依据。

二、关于定义
(一)动态偿付能力测试
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是指保险公司在基本情景和各种不利情景下对其未来一段时间内偿付能力状况的预测和评价。通过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进行动态测试,可以及时对保险公司可能出现偿付能力恶化的情况进行预警,有利于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并有助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资本管理,从而预防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
(二)基本情景
基本情景,是指保险公司未来最有可能发生的情景。本规则定义的基本情景,是保险公司在分析和研究自身经验数据、行业现有信息及对未来趋势合理预测的基础上所建立的对于未来一段时间内新业务、投资收益率、死亡率、疾病率、其他承保事故发生率、费用和退保率等假设的最优估计。
(三)不利情景
不利情景,是指保险公司未来有可能发生并且会对偿付能力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情景。一般认为,不利情景实际发生的概率较低,但是一旦发生就将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产生较为严重的不利影响。保险公司测试的不利情景要能够反映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同时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四)管理层行为
管理层行为,是指保险公司为改善偿付能力状况而做出的重大管理层策略变化。实务中,保险公司的管理层在了解了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之后,可能会改变经营策略并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对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善。

三、关于测试区间
我国的人寿保险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如果考虑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的时间区间过长,很可能会与实际结果出现较大的偏差。因此,本规则规定保险公司进行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的时间区间为自报告年度末开始的未来三个会计年度。保险公司应当将测试区间以年为单位,划分为报告年度后第1年、报告年度后第2年、报告年度后第3年三个时间段,并预测报告年度后第1年末、第2年末、第3年末的偿付能力状况。例如,保险公司2006年末进行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时,其测试区间为2007年至2009年,并应将测试区间划分为2007年、2008年和2009年3个时间段,预测2007年末、2008年末和2009年末的偿付能力状况。

四、关于测试对象
本规则规定测试对象应当涵盖保险公司的全部保险业务,包括测试区间内各年度末的有效业务和新业务。其中,有效业务是指测试区间内各年度末保险公司已经承保并且保险责任依然有效的保单;新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在测试区间内对现有产品(包括已经研发和列入推广计划中的产品)签发的新保单。
人身保险产品多种多样,各类产品的要素差异较大,如投资连结产品资产账户和传统产品资产账户的投资收益率明显不同,个险业务和团险业务的退保风险特征具有较大的差异。所以,有必要在一定的分类基础上进行动态偿付能力测试。
1.保险公司应当将测试对象按照销售渠道和产品类型进行分类。其中,销售渠道至少划分为以下4种:个人、团体、银保以及其他销售渠道,产品类型至少划分为传统产品、分红产品、万能产品、投资连结产品以及其他产品类型。根据上述分类要求,保险公司的测试对象至少可以分成20个类别。
2.如果公司根据其产品的具体风险特征有更为细致的分类,可以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采用自己的分类方式进一步细分。
3.短期险的保险期限短,保证利益风险较低,保险公司可以适时地根据经营情况做出产品计划和策略上的转变,其在产品特点上与长期保险产品有较大区别,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将短期险业务作为一个单独的业务类,采用更合理、科学的方法进行动态偿付能力测试。
4.在不对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在测试中可以将占公司业务量份额较小的产品分组到类似的产品中,通过近似的方式简化处理。

五、关于基本情景测试
(一)预测假设
预测假设主要包括新业务、投资收益率、死亡率、疾病率、其他承保事故发生率、费用和退保率等假设。通常情况下,基本情景应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相一致,并且采用的预测假设应当是建立在公司经验数据、行业现有信息及对未来趋势合理预测基础上的最优估计。需要注意的是,基本情景的设置还应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各项假设之间的一致性,如死亡率和退保率;投资收益率和新业务;费用率和投资收益率;核赔标准和死亡率等。二是各项假设的合理性,如假设是否符合历史经验、保单持有者的合理期望等。
1. 新业务假设
除已经研发和列入推广计划中的产品,新业务的预测中不应考虑测试区间内可能推出的其他险种。
保险公司应根据其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出合理的关于新业务假设的各项具体内容,其中至少应当包括测试区间内的新业务增长率,并针对不同的测试对象设定合理假设。
2. 投资收益率假设
本规则所指投资收益率是扣除投资费用以后的净投资收益率。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确定投资收益率假设。
(1)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投资策略确定测试区间内各测试类别的资产账户相应的投资组合。保险公司应当依据资产负债匹配的原则对公司的投资资产按照测试类别进行适当的分割,至少应将公司的投资资产分割为传统产品账户、个人分红产品账户、团体分红产品账户、个人万能产品账户、团体万能产品账户和实际资本账户(可与传统产品账户合并)。保险公司应当明确各个资产账户在测试区间内的资产配置策略,以及每个资产账户的代表性资产。有条件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做进一步分割。
(2)保险公司应当以公司的历史投资收益率作为参照,并根据对未来市场状况的分析,确定测试区间内各类投资资产的年投资收益率的最优估计。
(3)保险公司应当分别确定各类测试对象的年投资收益率假设,其中:
①传统产品账户年投资收益率假设不得超过7年期国债收益率+1%;
②分红产品账户年投资收益率假设不得超过7年期国债收益率+1.5%;
③万能产品账户年投资收益率假设不得超过7年期国债收益率+2%;
④投资连结产品账户的年投资收益率假设不得超过7年期国债收益率+2%。
7年期国债收益率选取报告期末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上标准期限为7年的曲线点所代表的收益率水平。获得该收益率曲线的相关信息,可访问中国债券信息网的中债收益率曲线网页(http://www.chinabond.com.cn/)。
3. 死亡率、疾病率和其他事故发生率假设
保险公司应根据历史经验并考虑未来趋势,确定不同测试对象的死亡率、疾病率和其他承保事故损失状况的最优估计。
4. 费用假设
费用假设应当包括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的假设,固定资产折旧应包括在内。但费用假设不包括对佣金及手续费、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保障基金和监管费等费用支出的假设,保险公司可以在保费收入的基础上预测此类费用支出。需要注意的是,预测利润表中所适用的费用支出是财务部门根据公司未来各年度的预算和公司发展计划预计的公司未来各年度的费用支出,即费用假设和费用超支之和。
(1)费用假设是建立在精算费用假设的基础上,即各项费用假设按费用占保费收入比例、每单费用和每万元保额费用进行分类,得到单位成本费用假设。保险公司应根据以往年度费用的经验数据和未来业务发展规模以及未来各项经济状况确定各类测试对象在测试区间的费用假设的最优估计。
(2)对于费用超支,公司应根据以往年度费用超支的经验数据以及未来业务发展规模等各项经济情况确定测试区间内的费用超支情况。
在缺少经验数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采用业务发展计划中的费用预算作为费用预测的基础,其中费用预算应与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保持合理关系。
5. 退保率假设
保险公司应根据历史数据对不同的测试对象进行退保率的经验分析,得到相应的最优估计。
6. 其他假设
(1)保险公司应根据其实际业务情况确定测试区间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
(2)保险公司应根据公司经验和市场预期确定测试区间内分红产品的红利分配水平。
(3)保险公司应根据公司目前的再保险安排情况以及公司对测试区间所进行的业务规划,确定测试区间内的再保险安排情况。
(4)保险公司不应当考虑测试区间的资本交易所引起的资本变化以及可能的管理层行为的干预。其中,资本交易是指保险公司与实际资本出资人之间发生的导致实际资本总额增减变动的经济活动(详见《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8号:实际资本》实务指南),例如,所有者增资、募集次级债。
(二)测试程序
为了测试公司未来的偿付能力状况,保险公司需要对各测试对象建立测试区间内的资产/负债模型,该模型应具有预测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中各个项目的功能。这种建模过程是保险公司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的重要基础。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当前的资产、负债以及资本的基础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历史经营状况,合理估计预测假设(如业务增长、投资、死亡率等保单相关经验以及测试时间区间内的外部影响因素等假设),基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划构建测试区间内的资产/负债模型。
在具体的测试中,保单现金流预测应细分到渠道和产品类别,利润表预测和资产负债预测则针对整个公司层面。
1. 保单现金流预测
保险公司应分别对有效业务和新业务进行保单现金流的预测。
对于有效业务,通常的方法是将每一张有效保单的信息(如投保年龄、性别、当前的保单有效期限、当前的缴费有效期限、当前的有效保险金额等)输入负债模型,在基本保单单元的层面上根据相应的预测假设对保单本身的现金流进行预测。
对于未来新业务,首先要根据新业务销售计划假设,分别对保单数、投保年龄分布、保单期限分布、缴费期限分布和保险金额分布等,通过适当的模型进行预测,然后按照有效保单的方法对保单现金流进行预测。
(1)保费预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已确定的预测假设以及各基本保单单元相应的产品参数,预测各基本保单单元的有效业务在测试区间内各个时间段的直接业务保费及分入保费。并且根据已确定的新业务增长率,预测各基本保单单元的新业务在测试区间内各个时间段的直接业务保费和分入保费。
(2)赔款与给付预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确定的死亡率及其他承保事故发生率等预测假设以及各基本保单单元相应的产品参数,预测各基本保单单元的有效业务和新业务在测试区间内各个时间段的赔款、死伤医疗给付、满期给付、年金给付等各项赔款与给付。
(3)退保金预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已确定的退保率假设,预测各基本保单单元的有效业务和新业务在测试区间内各个时间段的退保金。
(4)保户红利支出预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确定的红利分配水平假设,预测每个基本保单单元的有效业务和新业务在测试区间内各个时间段的保户红利支出。
2. 利润表预测
保险公司应当在保单现金流预测的基础上预测未来三年的利润表。这里是指通用会计报表下的利润预测,而不是精算方法中基于保单的利润测试。利润的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保费收入+投资收益)-〔赔付支出和退保金+责任准备金提转差+(费用支出+佣金和手续费支出)+保险监管费和保险保障基金+营业税金及附加+保户红利支出〕+其他业务利润-所得税
(1)费用预测。保险公司应根据已确定的费用假设,在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费用超支的经验数据的基础上合理预测费用支出,即费用支出为费用假设和费用超支之和。
(2)分出业务预测。保险公司应根据已确定的再保险安排预测有效业务和新业务在测试区间内各个时间段的分出业务现金流,包括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赔款、摊回分保佣金和手续费、分保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3)责任准备金预测。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编报规则第6号《认可负债》的要求,评估各基本保单单元在测试区间内各年度末再保前的责任准备金,还要依据已确定的再保险安排情况,评估各个基本保单单元在测试区间内各年度末再保后的责任准备金。
(4)投资收益预测。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各资产账户的资产配置策略和基本投资组合构成,分析各单项投资资产在测试区间内的投资收益情况,根据各资产账户年投资收益率的预测假设,预测各资产账户在测试区间内各个时间段的投资收益。
(5)所得税预测。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前述各项预测结果,预测测试时间区间内各个时间段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6)其他项目预测。保险公司应当预测测试区间内各个时间段的其他利润表项目。
3. 资产和负债预测
根据上述预测得到测试区间内各年度末利润表各项目的预测金额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对测试区间内各年度末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预测。
(1)资产预测。测试区间内各年度末的资产=上年末的资产+当年的资产变化。其中,当年的资产变化= 当年的负债变化+当年利润。
(2)负债预测。测试区间内各年度末的负债=上年末的负债+当年的负债变化。其中,当年的负债变化=当年的责任准备金提转差+当年的资本性负债变化+当年的独立账户负债的变化+当年的其它负债变化。
4. 偿付能力预测
保险公司应当在前述预测的基础上,对测试区间内各年度末的偿付能力状况进行预测,即对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进行预测。
(1)最低资本预测。目前最低资本是指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保险公司应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关于计算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相关规定对测试区间内各年度末的最低资本进行预测。
(2)实际资本预测。实际资本=认可资产-认可负债。
①认可资产=当年末的资产×资产认可比例。其中,保险公司应当假设测试区间内各年度末的资产认可比例与报告年度末的资产认可比例保持一致,即资产认可比例=报告年度末认可资产÷报告年度末资产。
②认可负债的预测主要考虑责任准备金负债、独立账户负债和资本性负债等对认可负债有重大影响的负债项目。其中:责任准备金负债主要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独立账户负债变化主要考虑保险公司对投资连结保险提取的单位准备金的变化,不考虑投资账户负债,即不考虑在投资账户资产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应付款项等负债的变化。资本性负债的变化主要是指保险公司募集的次级债确认为认可负债的变化。其他负债部分是除责任准备金负债、独立账户负债和资本性负债以外的所有其他负债,保险公司应当假设测试区间内的这部分负债占认可负债的比例与报告年度末相同。

六、关于不利情景测试
本规则将不利情景分为必测和自测两类。中国保监会将根据行业情况确定统一的必测不利情景,所有保险公司都要进行测试。中国保监会会在必要的情况下对必测不利情景进行调整,以适当地反映行业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
自测不利情景由保险公司自行确定,本规则要求保险公司应当至少考虑一种自测不利情景。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结构、历史经验以及对未来市场环境的预期等因素,选择最能反映公司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的情景作为自测不利情景进行测试。
不利情景的测试只是在预测假设上与基本情景测试有所区别,在测试程序上两者完全相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则第10条规定的程序预测各种不利情景下的偿付能力状况。
保险公司可以针对各种不利情景下的测试结果说明可能准备采取的管理措施,但不能在上述情景假设与测试过程中考虑这些管理措施。

七、关于披露
(一)保险公司应当在偿付能力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信息:
1.保单现金流的预测方法、预测使用的软件以及对预测模型的简要描述。
2.测试对象的分类与相应的处理方法,以及与前一年度的差异。
3.各项假设的实际经验和最优估计的偏差性分析。这种偏差性分析主要是检验基本情景下的最优估计是否合理。
4.基本情景中除投资收益率、死亡率、疾病率、费用、退保率和新业务以外的其他假设,以及确定这些假设的依据。
(二)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明细表DST-1、明细表DST-2、明细表DST-3、明细表DST-4、明细表DST-5、明细表DST-6、明细表DST-7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披露以下信息:
1.投资收益率、死亡率、疾病率和其他事故发生率、费用、退保率和新业务等基本情景假设以及确定这些假设的依据。
2.根据费用假设产生的可支配费用和公司业务计划中的费用预算的比较结果。
3.基本情景和各个不利情景下测试区间内各时间段的预测利润表。

八、关于附则
本规则自2006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起施行,即2006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偿付能力报告应当根据本规则编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