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综〔2007〕26号
  • 【发布日期】2007-01-26
  • 【生效日期】2007-01-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的通知

(榕政综〔2007〕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批转给你们,请按照规划的要求,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