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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发布《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发布文号】环发[2013]92号
  • 【发布日期】2013-08-14
  • 【生效日期】2013-08-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环境保护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发布《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发[2013]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我国多个地区接连出现以颗粒物(PM10和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灰霾天气,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是科学、有效开展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制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指导各地开展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环境保护部特发布《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是定性或定量识别大气颗粒物的来源,是一项长期、复杂且系统的技术性工作。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涉及多种技术方法、模型选择、样品采集与分析、化学成分谱的科学构建、模拟运算以及解析结果评估与应用等,必须强化技术要求和科学规范。

    各地应根据空气污染现状、工作基础和污染防治目标,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技术可行性,科学选择适宜的来源解析技术方法;同时,也要按照标本兼治和循序渐进的原则,针对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的长期性和专业性要求,加强针对性监测,注重数据积累,增强科学研究,加快人才培养,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提升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颗粒物来源解析精度。

    附件: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
http://www.mep.gov.cn/gkml/hbb/bwj/201308/W020130820340683623095.pdf

 


环境保护部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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