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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示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2-14
  • 【生效日期】2007-02-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示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示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相关认证机构:

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准确的食品农产品获证企业和产品信息,积极引导消费,及时掌握食品农产品认证情况,维护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认监委于2006年开发了“全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并在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上正式运行。

目前,大多数认证机构能够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本机构发证信息,各类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较为全面,正在发挥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该信息系统的作用,国家认监委将从2007年第一季度开始公示各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发证情况。请各认证机构严格按照《关于启用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的通知》(国认注函[2006]194号)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发证信息,以确保国家认监委公示的各机构信息的完整、准确和信息共享。各认证机构如对该信息系统和公示信息有何疑问或投诉的,可及时与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联系。

另外,请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按照《关于做好有机产品认证统计工作的通知》(认办注函[2005]126号)要求,在3月5日前报送有机产品认证统计情况。

联 系 人:程正华 杨志刚

联系电话:010-82262763 82262765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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