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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6年度中国哈尔滨网站百姓谈栏目网帖回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7〕11号
  • 【发布日期】2007-03-02
  • 【生效日期】2007-03-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6年度中国哈尔滨网站百姓谈栏目网帖回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关于表彰2006年度中国哈尔滨网站百姓谈栏目网帖回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哈政办综〔2007〕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自2004年《中国•哈尔滨》网站“百姓谈”栏目辟建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网贴回复工作,积极开辟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新渠道,为市民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树立了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各级领导及广大公众的普遍赞誉。2005年《中国•哈尔滨》网站“百姓谈”栏目在全国特色政府网站评比中获“特别奖”,2006年荣获“振兴哈尔滨最佳创意奖”。为鼓励在此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06年度《中国•哈尔滨》网站“百姓谈”栏目网帖回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回复质量,在为公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时刻以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始终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打造阳光政府,推动和谐发展,为实现哈尔滨的全面振兴和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府新闻办

市信息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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