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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和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7〕261号
  • 【发布日期】2007-03-19
  • 【生效日期】2007-03-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和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和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7〕261号)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地址的请示》(安联发(200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550,000,000元人民币变更为1,000,000,000元人民币。增资后双方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二、批准你公司营业地址由“上海浦东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16楼”变更为“上海浦东浦明路132号”。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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