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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商务部关于表彰2006年度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3-22
  • 【生效日期】2007-03-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关于表彰2006年度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表彰2006年度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06年,在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目前,直接监测样本企业已达12000家,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285个地级市,500个县,涵盖批发、零售、餐饮等18个主要流通行业,及百货店、超级市场、专业店等7种主要零售业态,监测商品包括21大类600种消费品和11大类300种生产资料。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市场运行监测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河南、安徽、辽宁、四川、河北、江苏、北京、大连、石家庄、沈阳、郑州等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发展样本企业,不断优化样本结构;山西、吉林、河南、陕西、河北、上海、大连、宁波、长春、南宁、西安等地狠抓数据催报,确保了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河南、山东、安徽、四川、海南、广西、江西、青海、济南、南宁等地积极开展市场监测培训,监测人员的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河南、辽宁、陕西、山西、湖南、重庆、河北、长沙、哈尔滨、乌鲁木齐、长春等地高度重视监测数据的利用,定期进行市场运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引导作用;辽宁、湖南、福建、新疆、重庆、宁夏、呼和浩特等地及时报送市场重大波动信息,在应对禽流感等突发性公共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辽宁、吉林、浙江、黑龙江、四川、云南、内蒙古、天津、广东、陕西、湖北、甘肃、北京、青岛、沈阳、福州、南昌、南宁等地认真部署黄金周各项工作,及时报送节日市场动态。

为肯定在市场运行监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调动各地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商运字〔2005〕65号)及报送及时性、准确性等指标,我部评选出2006年度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同时,建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的市场运行监测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未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虽取得了上述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样本企业报送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较差,迟报、错报、漏报情况有时发生;二是部分商务主管部门对监测数据的加工利用不够,未能充分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三是部分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测人员办公条件落后,缺乏电脑、传真机等必要设备,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市场运行监测,有利于引导生产、扩大消费,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拓展监测范围,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成果转化,更好地为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附件:2006年度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商务部
二OO六年十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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