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汕头市
- 【发布文号】汕府〔2007〕38号
- 【发布日期】2007-03-30
- 【生效日期】2007-03-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汕头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我市新获得名牌产品等称号企业的通报
关于表彰我市新获得名牌产品等称号企业的通报
(汕府〔2007〕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我市企业创立名牌产品,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市政府决定对近年来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等称号的企业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争创世界名牌。希望全市广大企业以表彰企业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力度,把争创名牌与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更多更强的名牌,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汕头市新获得名牌产品等称号企业名单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