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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商务部驻福州特办2006年工作情况的函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7]53号
  • 【发布日期】2007-04-04
  • 【生效日期】2007-04-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商务部驻福州特办2006年工作情况的函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商务部驻福州特办2006年工作情况的函的通知

(闽政办[2007]5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商务部驻福州特办2006年工作情况的函》(商福州特函〔2007〕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进一步加强与商务部驻福州特办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支持,推动我省商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四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商务部
驻福州特办2006年工作情况的函
商福州特函〔2007〕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我部特办的工作离不开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一直以来,福州特办得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200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领导曾亲自走访福州特办,关心特办工作,省里相关部门就很多商务事项主动与福州特办协调,邀请特办参加各项大型活动,极大地支持了特办的工作。福州特办主动融入地方商务事业的发展中,积极配合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努力为地方和企业服务,现将福州特办所做的主要工作通报如下:

一、做好福建省商务运行情况的报送工作,推动提高和扩大福建省商务工作在全国的影响。

(一)福州特办持之以恒地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常抓不放,在保证数量的同时,着力提高上报信息的质量。去年全年共上报政务信息1096条。这些信息及时反映了福建省商务运行中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为提高福建省商务发展受关注程度打下良好基础。

(二)福州特办在厦门市贸发局的配合下,对厦门市的早餐工程进行深入了解,专程考察了厦门市早餐工程的重点承办企业?厦门市“早龙”食品有限公司,形成了《便民、利民的厦门早餐工程》一文,被我部简报采用,扩大了厦门市早餐工程的影响,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好评。

(三)福建省南平市借助下派流通助理的方式,着眼于制度创新,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城乡互动,服务“三农”,搞活农村流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福州特办对此进行了跟踪了解,上报了《福建省南平市下派流通助理,有效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调研报告,对这一好的做法进行了宣传。

(四)赴福建安溪等茶叶主产地,了解了乌龙茶生产、出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上报了《关于参加乌龙茶调研有关情况的报告》以及《受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影响,福建省茶叶出口前景堪忧》的调研文章,反映了福建乌龙茶生产、出口企业的诉求。

二、围绕十三项重点工程,全面参与福建商务工作。

(一)主动和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联系,了解福建省和厦门市“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的开展情况,并参与福州、厦门、泉州等地“万村千乡”工程试点验收工作。

(二)参与福建省内贸工作调研组,赴福建省三明市考察永安市的“万村千乡”工程的农资店、农家店建设情况,听取三明市内贸工作汇报。

(三)随同全国整规办调研组实地考察泉州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建设情况,参与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配合“品牌万里行计划”,协助推动福建省品牌建设。配合部里“品牌万里行”的有关活动,对福建省各类品牌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福建省品牌发展情况,与“七匹狼”、“利朗”、“柒牌”、“九牧王”等福建省名牌企业接触,探讨如何从低端品牌向高端品牌发展、如何从国内名牌发展成为国际知名品牌,协助企业开展品牌战略。

(五)加强对部分重点工程在地方开展情况的跟踪和了解。 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对“科技兴贸”、“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境外经济合作区”等工程在福建开展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三、了解、协调地方和企业对国家商务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一)2006年2月,税务总局与我部联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规定七项情况下不予退税。企业对此反响很大,福州特办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上报了对新规定的反响和政策建议。

(二)2006年4月,我部及海关总署发文公告从5月1日起禁止天然砂出口后,福建省对台河砂出口受到了很大影响。福州特办及时收集了当地和台湾岛内对此政策变动的反应,并上报给我部相关司局。

(三)2006年9月,国家取消了仲钨酸铵、三氧化钨及钨粉等钨品的出口退税,同时将其列入了禁止加工贸易类的名录。厦门市是我国最大的钨系列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口岸,为了更好地了解厦门钨产品出口情况以及在出口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此次政策调整对企业造成的影响,福州特办召集厦门市主要钨品出口企业进行座谈,介绍政策、沟通情况、听取意见,会后,向我部有关司局上报了《关于“厦门市钨产品出口企业座谈会”有关情况的报告》,就钨品加工贸易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受我部台港澳司委托,牵头就厦门大嶝对台交易市场进口台湾香烟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协调海关总署、烟草专卖局等部门的意见,形成报告上报我部,提出了可行性建议。此事经我部与国家烟草专卖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多番协调,已形成共识,解决了这个几年来议而未决的问题。

四、积极参与并推动闽台经贸合作。

(一)推动闽台农业合作。积极参与漳州“花博会”、福州“海交会”等重要的两岸农业交流平台,同时,对福州、漳州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主动提供信息以及政策咨询服务,大力支持试验区的项目引进,并跟踪有关项目的发展。

(二)积极参与闽台经贸的重要活动。如,参加第八届中国(福州)海峡经贸交易会、第十届海峡两岸机电产品暨经贸交易会、第十届漳台经贸恳谈会、第九届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对接研讨会、首批大陆渔工登船欢送仪式、第三届海峡两岸(泉州)农业合作交流洽谈会、石井港与金门客运的首航仪式等,协助所在地主管部门推动两岸经贸的顺利发展。

五、协助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一)及时提供信息,促进当地政府招商。去年以来,深圳市宝安、龙岗一带的部分台商,由于劳动力成本进一步上升,制造业受缺电影响较大,拟集体外移到其他地方。福州特办了解到这一信息后,及时将情况通报给了福建省的有关地市,地方十分感兴趣,组织招商团前往珠三角等地,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协助地方办好当地的重大商务活动,配合地方做好部领导、相关司局来闽的邀请工作。

(三)帮助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与我驻外经商参处的联系。去年10月,厦门市贸发局就厦门市两家企业拟在菲律宾和荷兰设立分公司一事与我驻上述两国经商商处联系,但沟通渠道不畅,没有得到及时回复。厦门市贸发局为此求助福州特办,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福州特办及时想办法与这两个经商处取得了联系,促进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我驻外机构的联系和沟通。

六、了解企业诉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一)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在厦门市办理机电产品和重要工业品进口证,后厂房搬迁到了漳州。按照规定,相关进口证需到福建省外经贸厅(福州)办理。但实际上,从漳州到厦门办证比到福州方便得多。福州特办积极协调福建省外经贸厅和厦门市经发局机电办,妥善解决了该企业就近办证的问题。

(二)继续实施“政务公开”,方便企业办证。2006年初,福州特办对出口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实行了公示制,将办证的依据、程序等进行公示,并提出了六项承诺,以保障企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以上是福州特办在2006年所作的一些工作。今后福州特办将继续在我部党组的领导下,秉承以服务为本的信念,在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为商务工作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的能力,希福建省政府和有关部门能一如既往地对特办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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