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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21号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21号
  • 【发布日期】2007-04-09
  • 【生效日期】2007-04-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21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21号




依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第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23户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进行特别公示(名单附后)。
此次特别公示的企业允许与我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其他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企业进行重组,不得向其他行业企业及个人转让生产资格。
特此公告。
附:企业名单

附件:

企 业 名 单




序号
企 业 名 称
地区

1
常柴集团江南运输机械有限公司
江苏省

2
大丰市大华机器厂
江苏省

3
北京中收丰裕农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4
天津市华夏农用运输车制造厂
天津市

5
辽宁省凌河汽车制造厂农用车厂
辽宁省

6
鞍山农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辽宁省

7
安吉机动车辆总厂
浙江省

8
山东海山集团总公司
山东省

9
潍坊汽车制造总厂
山东省

10
颐中(青岛)运输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省

11
青岛爱地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省

12
菏泽市汇力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省

13
山东玉龙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

14
湖北神牛拖拉机有限公司
湖北省

15
衡阳拖拉机厂
湖南省

16
邵阳市农用车厂
湖南省

17
广东新会农业机械厂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

18
广西南宁机械厂
广西区

19
重庆正浩嘉陵农用车辆制造厂
重庆市

20
成都华强农用运输车制造厂
四川省

21
成都双流东风川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四川省

22
山鹰集团南海机电厂
贵州省

23
山鹰集团乌江机械厂
贵州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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