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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7〕17号
  • 【发布日期】2007-04-11
  • 【生效日期】2007-04-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整治三违六乱创建整洁通畅和谐城市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整治三违六乱创建整洁通畅和谐城市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整治“三违六乱”创建整洁通畅和谐城市环境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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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哈尔滨市整治“三违六乱”创建整洁通畅和谐城市环境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存在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违法占用道路设置商亭设施,小区庭院违法私建,街路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放商业噪声,乱挤乱占桥下空间,沿街乱倒和洒落残土等“三违六乱”问题,努力创建整洁通畅和谐的城市环境,大力推进“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现代文明城市建设,决定自现在起到年底开展整治“三违六乱”创建整洁通畅和谐城市环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和造福群众的理念。 集中力量解决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广大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坚持依法行政和保持稳定的总体要求。 疏堵相济,管理与服务结合,规范城市管理秩序,保障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氛围,维护稳定大局。?

(三)坚持统一领导、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和多方参与的组织推进方法。 整合管理资源,协调社会力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长效管理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态度。 清理和规范并重,整治和维护并举,巩固整治成果,形成持续稳定提高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

针对“三违六乱”问题,重点抓好“五清一拆三整治”工作。?

(一)清理违规户外广告,营造规范的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利用秩序和协调美观的广告设施景致效果。 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清理整顿市区重点一、二类街路两侧及广场周边,市区245栋保护建筑,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依附桥梁、灯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含空白版面架体等)。对需要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整改和验收,对符合保留条件并交费的给予办理行政许可,对不符合保留条件的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实施行政处罚。积极推行户外广告空间资源有偿利用和“招、拍、挂”市场运作机制,公平合理开发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科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打造承继历史文脉、彰显现代品位、协调靓丽、群众喜爱的北方历史名城街区特色。?

(二)清理乱贴乱画,遏制违法张贴涂写对建筑景观、街路设施的损害和污染。综合运用清理、打击、查处、疏导等手段,充分发挥环卫队伍和街道办事处的主力军作用,切实落实有关单位清理责任,进一步加强日常清理保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专业公司竞标承包街路清理。发挥专业清理优势,依托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提高清理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清理标准,对重点街路、广场进行不间断清理,确保达到“夜涂晨清、晨清日净”,杜绝简单随意涂抹覆盖所造成的二次污染。深化清理工作,扩大达标范围,创建多街路围合的精品示范区。采取标本兼治措施,依法中止乱贴乱画所留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严厉查处以办假证、收药、非法行医、非法印刷等为主的各类乱贴乱画违法行为。加大侦破和查处制售假证等乱贴乱画大要案工作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乱贴乱画蔓延。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建筑物、构筑物产权单位,要支持便民利民社区揭示板建设,引导公众守法和规范发布信息广告,减少社区乱贴乱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已投入使用揭示板的日常维护,保持整洁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拆除社区揭示板。结合清理乱贴乱画,指导临街企事业单位提高店面装饰和橱窗展示品位,清除违规张贴涂写的导购文字、广告招贴和残破对联。组织临街单位对楼体进行粉刷清洗,对污损墙面进行修补和油饰粉刷,保持临街建筑和街区容貌整洁,并符合城市规划色调要求。?

(三)清理乱扯乱挂,倡导和建立文明规范、朴实热烈、富有浓厚文化气息的活动宣传与商业展示秩序。 严格管理,合理疏导,除经批准的省、市重大活动外,严格限制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护栏、线杆和灯杆等设施上设置宣传条幅和广告,对违规设置的由产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予以清除。对商企开业或店庆确需营造喜庆气氛的,经批准可在经营地址设置少量条幅和升空气球。严格限制设置楼体布幔,控制设置其它布幅宣示物,禁止在保护建筑上设置广告以及临时性布幅宣示物,对违规设置的予以取缔。经批准设置的宣示物要按照许可的内容、数量、规格、位置和期限设置,损坏后及时更新,到期立即撤除。不得利用树木拴挂条幅、绑缚旗帜。尽快制订出台哈尔滨市市容标准和牌匾设置技术规范,进一步引导和约束牌匾等设施规范设置。集中清理整顿影响城市景观的一店多匾、违规超大牌匾、广告代匾以及滥设标志、旗幌现象,区分不同情况,引导补办手续,指导规范设置,劝导自行清除,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以牌匾规范设置和临街店面净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组织创建市容规范示范街,力求牌匾等店外设施、店面既体现个性化、多样化,又符合安全、美观、明快、协调等要求,凸显城市文化和时代特征。?

(四)清理违章占道商亭设施,恢复和有效发挥路网等市政设施功能。 依法清理整顿占用道路、广场和绿地违章设置的固定商亭,取缔冬季形成的“车房”、“车载房”占道经营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劝导自行撤出道路,对限期内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取缔。清理整顿早夜市违章占道固定设施,早夜市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商亭、摊床等固定设施,不得长期占道堆放器具等物品,已经设置或堆放的由开办单位负责组织清理和拆除。清除违法固定商亭等设施要做到“四同时、四确保”,即商亭主体、附属设施、基底材料、自产垃圾同时撤出,确保不拖期、不反复、不遗留垃圾杂物、不损坏市政和绿化设施。落实早夜市开办单位全程监管责任制和失责追究制,对不履行清除固定设施责任或达不到清理标准的,要追究开办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取消该单位早夜市开办资格。加强街路日常管控,随时排除违法障碍,保持街路通畅。?

(五)清理桥下空间,为打造洁净明丽、宽敞通透和通行泊车、市民休闲、娱乐文化等功能多样化的公益景观长廊创造条件。 分期分批清理整顿建成区内的立交桥、地道桥和跨河桥桥下空间,清理整顿桥下擅自设置的构筑物、简易房等设施和擅自设立的停车场、存车场,清理桥下堆放的建筑材料、垃圾残土、废弃车辆和设备,清理桥下摆摊设点、空车配货、车辆擦洗和汽车修配等违规乱占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改变桥下空间“脏乱差”现状,为开辟以展示城市历史、文化、民俗、冰雪艺术等为整饰效果的主题景观和以完善使用功能为主的休闲、健身、泊车功能区奠定基础,使桥下空间成为美化城市、便民利民的新亮点。?

(六)拆除小区庭院违法私建,创建恬静舒适、开阔优美的居住生活空间。 清理整顿已列入2007年庭院改造计划的小区庭院,拆除违法建设的棚厦、车库、封闭围挡、围墙及废弃的烟囱、锅炉房、煤池等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为居民庭院环境改造创造条件。拆除其他小区庭院严重挤占生活空间、妨碍居民出行、影响防火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各有关管理和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违法建设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隐患;要通过引导自拆,依法强拆,恢复庭院原貌,改善居民休憩、健身、安全条件。?

(七)整治乱摆乱放,引导和规范特殊就业群体、邻街商企与全市人民共建共享整洁和谐生活。 禁止审批、设置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彩虹门、充气偶、充气柱等充气模。禁止占用城市道路搭建歌舞、音乐、时装表演等舞台,放置音响设备,摆放商品促销货品器具,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取缔。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理整顿街路两侧和建筑物门前、窗下堆放的杂物。取缔占道设置的落地牌(匾)、灯箱、广告。严格查处占压人行道停放机动车、占道洗车、占道修车和占道配货行为。禁止在主要街路和重点区域摆摊设点,疏导商贩至早夜市规范经营。加强背街背巷占道管理,防止流动商贩聚集成市,及时纠正流动商贩随地丢弃垃圾行为,保持街路卫生。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完善警示设施,清除摊贩围堵校园对教学环境的滋扰。取缔露天烧烤,遏制露天烧烤占道和空气污染。整顿和规范占道早夜市,杜绝早市延时闭市、夜市提前入市、早夜市变日市、随意加大占道范围扩市和外溢经营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早夜市对道路通行的影响。整顿和规范利用道路设置的露天餐饮,在确保不影响通行、不破坏环境卫生、不损害市政和绿化设施、不扰民的前提下,开展露天餐饮规范经营试点工作,打造哈尔滨消夏文化新景观。?

(八)整治乱放商业噪声扰民,努力创建安详和谐的人居环境。 禁止商企采用音响设备向店外大音量播放音乐、招揽生意。及时查处居住区露天停车场、空车配货等噪声污染。坚持做好中、高考期间“安静月”噪声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学习备考环境。合理引导以健身和活跃社区文化生活为目的的扭秧歌、自发演唱、集体舞蹈等社区文化活动,限定时间、限定音响设备音量,疏导至不影响居民正常学习休息的广场、空地、立交桥下空间、开放操场的校园、开放的公园、下班闭店的商业区开阔地带等区域,处理好社区文化活动与学生学习、居民休息的矛盾,不断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九)整治沿街乱倒和洒落残土,以密闭化装载、安全化行驶、规范化消纳等文明运输和处置方式,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完善建筑垃圾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有偿服务。创造条件,落实消纳场倾卸回执核对机制,防止沿途偷卸滥倒。严格审核、审批、审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方案》、《建筑垃圾处置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运输车辆密闭合格证明,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排放、运输和消纳建筑垃圾。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发包或分包合同约定密闭运输、不沿途洒落、在指定地点倾卸等文明运输事项规定,实施有效的经济制约。加强运输管理,严格查处超高超载、超速及闯红灯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行为。查处密闭不严上路、敞厢运输、随地倾倒残土、拉运沿街洒落等行为。取缔“黑车”营运。加强改装车质量监督,督促投入运营的改装车辆损坏后及时维修。支持新的运输企业和车主参加改装和运输,保持密闭车辆合理保有数量,满足建筑垃圾运输市场需求。完善技术保障,实行全程约束,规范装载,文明行驶,遵规消纳。通过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将拆迁、建筑和管网等工程施工给城市道路、环境卫生、空气质量和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市民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

成立市整治“三违六乱”创建整洁通畅和谐城市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担任,副组长由市城管局局长孔庆勋担任,成员由市建委、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市规划局、市房产住宅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各区政府、哈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主任由孔庆勋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宣传报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四、工作分工 ?

(一)清理整顿违规户外广告工作,由市城市规划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空间资源经营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具体由市城市规划和城管部门负责登记,组织认定是否保留,对保留的给予补办许可手续;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实施拆除;公安部门负责维持强拆现场秩序,依法惩处阻挠执行公务的人员。?

(二)清理违章占道商亭、“车房”、“车载房”,整治摆摊设点、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和占道修车、洗车等工作,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公安交警支队配合,各区政府和哈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三)清理早夜市违法占道商亭、摊床等固定设施工作,由市占道市场摊区综治办牵头,各区政府组织落实。

(四)清理乱贴乱画工作,由市乱贴乱画综治办牵头,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新闻出版局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配合,各区政府和哈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五)桥下空间清理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和市公安交警支队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

(六)牌匾、旗幌、条幅等宣示物、临街店面、楼体容貌规范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理临街门前、窗下乱堆乱放等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和哈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七)拆除小区庭院私建工作,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

(八)整治商业噪声工作,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和哈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九)规范残土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配合,各区政府和哈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十)建设工程和拆迁工程建筑垃圾文明运输管理工作,由市建委和市房产住宅局分别负责。?

(十一)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高、超载、超速、闯红灯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行为,由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

(十二)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倾倒、封闭不严、敞厢运输、沿街洒落行为,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

(十三)引导和组织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进行敞厢车辆密闭改装,由市城管局和市交通局负责。?

(十四)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改装技术标准和车辆改装质量监督,督促车辆改装厂家对已改装的车辆搞好售后服务和维修,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

五、实施步骤 ?

(一)准备启动阶段 (4月上旬)。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整治标准。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和分工制订专项整治方案,层层宣传发动,逐级落实责任,开展摸底调查,汇总分析情况,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启动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 (4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违法户外广告、占道商亭、早夜市固定设施和乱扯乱挂清理工作。拆除庭院私建、清理乱贴乱画、桥下空间和整治违章占道经营、乱放商业噪声、乱倾倒残土和沿街洒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巩固提高阶段 (6月中旬至11月底)。巩固清理违法户外广告、占道商亭、早夜市固定设施、乱扯乱挂和拆除庭院私建滥建工作成果,严格监控,防止反弹,不断提升管理标准。完成桥下空间整顿。深化整治乱贴乱画、违章占道经营、乱放商业噪声、乱倾倒残土和沿街洒落工作,持续提高整治质量和跟进管理水平,全面实现整治目标。

(四)验收总结阶段 (12月底前)。在各专项检查、验收和总结的基础上,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和总结。?

六、保障措施 ?

(一)加强协调,合力推进。 各牵头部门要强化对各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哈开发区管委会)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制订专项实施方案,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推进,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示范引导,梯次展开。 大力宣传主动配合整治的典型,树立标准化整治街路样板,以示范户引导更多群众和单位理解支持整治,以样板街路引领更大范围和区域的整治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推荐先进实用技术和工艺,推广经济实惠的好方法、好经验,制定和实施长效管理措施,使违章群众愿意整改、乐于投入、严格自律、勤于维护,让人民群众逐步成为城市管理的参与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突出重点,以主要街路和重点区域的整治声势、整治效果和良好社会反响,影响和带动其它街路、区域整治工作顺利启动、有序开展,实现各项整治预期目标。

(三)坚持标准,长效管理。 强化质量和标准意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确定的整治与管理标准,做到清理一项达标一项。切实搞好清理整顿与规范管理的衔接,边清理边规范,清理不留残根,规范有序跟进,该恢复的修旧恢复,该更新的提档升级;切实搞好规范与日常监管的衔接,规范标准相对稳定,日常监管防微杜渐,整治成果长期巩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杜绝整治、反复、再整治、再反复现象。对反复性强的动态违章,要采取提前介入、防控结合措施,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形成群体性违章顽症;对相对固定的私搭滥建、乱设牌匾广告等,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处理一案,警示众人,不引发相互攀比后患。进一步完善科学管理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作用,提高城市管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效能。认真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和奖惩机制,严肃查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

(四)严格监督,跟踪问效。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各区政府(哈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工作列入城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竞赛活动,促进工作扎实开展。各牵头部门要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对各区和有关部门承担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要建立联席会议、协调例会制度和信息反馈、通报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各专项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简报、发布通报,促进各阶段、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市民法律意识。采取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情况等方式,表扬先进,曝光问题,大力弘扬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的新风尚,激发全社会参与环境整治的热情,形成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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