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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做大工业总量和提升工业竞争力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7]69号
  • 【发布日期】2007-04-17
  • 【生效日期】2007-04-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做大工业总量和提升工业竞争力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做大工业总量和提升工业竞争力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7]6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今年年初,省委卢展工书记就我省工业发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这些年宏观环境趋紧,再加上有一段时间投入不足,我省工业战线能够连续几年奋力爬坡,实属不易。这其中经验值得认真总结,也值得大力的倡导和宣传。现代化,首先是工业化;海西建设,首要的是工业的支撑;科学发展,首先是结构的调整和工业化水平的提升。希望工业战线的同志们继续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能够为我省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黄小晶省长在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作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一年来我省工业发展思路清晰,贡献提高,质量向好,后劲增强,为国民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工业发展工作要挑大梁、急行军、快升级、大平台、优服务”,“今年工业工作打‘八大战役’,两个主战役,六个辅战役这个做法好,要一个一个抓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工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既是对我省工业发展的充分肯定,又为今后工业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我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工业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重要支撑和挑大梁作用,省经贸委按照省政府部署,认真组织制定我省工业发展“八大战役”的具体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经贸委关于“做大工业总量”和“提升工业竞争力”两个主战役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抓好相关各项工作的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做大工业总量战役实施方案
省经贸委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贸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要求,坚持协调发展,以发展求和谐,贯彻“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围绕工业经济要挑大梁、急行军、快升级、大平台、优服务的思路,从工业经济运行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上着力提升工业运行质量,做大工业总量,促进全省工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工业拉动全省经济增长主力军作用,根据分产业梳理给出的发展目标导向,围绕促进工业存量增长、确保新增长点项目按时投产达产,突出做好“分析、监测、协调、调度、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制造业扩大投资,加快工业项目生成;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发展,为全省工业提供有力支撑;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从源头上壮大工业总量;加强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保障,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按照工业要挑大梁、急行军的工作要求,2007年做大工业总量战役工作目标:预期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260亿元,增长18%;预期工业总产值12100亿元,增长21%;产销率97%;预期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55。预期目标按设区市分解下达。

二、主要工作

(一)把握运行态势,强化监测分析

1.围绕全年预期工作目标,分季度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工业经济持续发展。全省工作目标任务按季度序时进度要求,分别确定为:一季度序时进度达到20%,二季度序时进度达到46%,三季度序时进度达到72%,四季度序时进度达到100%,最终实现工业增加值3260亿元,总产值12100亿元的预期目标。各设区市政府按省里的序时进度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市分季度的序时进度,并加强分析、监测工作,全力确保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力争更好更快地发展。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制度。进一步完善战役实施状况的月度分析和季度分析、调度工作会议制度,分析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南昌铁路局、金融部门、省控股公司、央属企业、各设区市政府。

3.加强工业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按照分行业推进的要求,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对机械、电子、石化、轻纺、冶金、建材、医药、森工等行业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把握行业发展态势,及时了解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国内外市场变化和国家在行业发展方面的政策导向及对我省的影响,及时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每季度提交一份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信息产业厅、林业厅、各行业协会、学会。

4.突出重点,提高综合分析监测的质量和水平。一要注重研究国际、国内市场波动和经济形势变化对本省经济发展的影响,加强省域经济发展的横向比较,注重了解兄弟省、市在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新举措、好做法。二要加强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与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分析,围绕工业运行的突出矛盾,重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分析监测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准确把握工业经济走势。三要加强对重要经济指标的监测监控,重点跟踪工业生产、投资、出口、效益等方面主要经济指标。四要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开展一季度“开门红”、上半年“双过半”调研工作,第四季度进行次年新增长点摸底、工业预期目标等方面调研,同时结合工作需要,围绕热点问题及企业运行中出现的普遍性困难进行专项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及时推出工作措施或提出决策建议。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5.突出工业投资的监测分析。把工业投资作为调整优化工业经济结构、增强工业发展后劲,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主要监测和把握的重点,在总量监测的同时着重加强分析投资来源、投资产业方向、新项目与技改、高新产业比重等情况,增强投资的拉动力。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信息产业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各设区市政府等。

6.突出增加值监测分析。把工业增加值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省市经贸、统计部门加强沟通衔接,迅速适应指标的调整,侧重分析监测工业发展趋势;在每季度、全年全省及各市工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中,以工业增加值指标为主,产值指标作为参考;指导工业企业着力提高经济效益,以提高工业增加值为目标组织生产经营,为拉动全省生产总值的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省统计局;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7.强化监测分析工作的激励机制。围绕实现全年工业总量的目标任务建立考评制度,对工作力度大、工作措施有效、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要安排工业运行分析监测专项工作经费,保证综合分析监测、重点专题调研等活动的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二)稳定存量工业,确保持续增长

1.抓重点行业,为全省工业增长提供支撑。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各设区市政府继续抓好电子、机械、石化三大主导产业,并细化分类,把握优势,充分利用好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产品市场好、增加值率高、对就业贡献大的企业要集中优势资源向其倾斜,实现三大主导产业的稳定增长;继续抓好轻纺工业这个传统优势行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充分发挥电力工业作为基础工业的作用,继续做好电力增供促销工作,在向社会和工业企业提供电力保障供应的同时,做大自身的经济总量。继续大力实施名牌推进战略,发挥名牌评价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加快重点行业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技术标准战略,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应对国际技术壁垒,按照国家出口结构支持导向,支持出口增长潜力大的产品、企业,加快发展步伐,有效促进产品扩大出口;加快国家检测中心的建设,为优势产业做强做大、推进产业集聚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检测服务和技术支持。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各设区市政府;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2.抓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确保实现平稳增长。省直有关部门、央属机构集中优势资源向对产业、行业起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领袖型、龙头型的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倾斜,强化服务工作。各部门联手形成合力,为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加快通关,做好检验检疫、提供国际市场信息、推动产业链配套和招商、推动地域生产性服务业发育等,积极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扶优扶强,为重点工业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确保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平稳增长。

各设区市要制定所在市的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和市重点工业企业服务办法,建立省、市重点工业企业实时动态月专报制度,包括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问题、经营取得新成效、采取新举措等。要安排专项力量,包括人员和工作经费,做好运行分析、监测、协调、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央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

3.抓中小企业发展,从源头上培育总量。

(1)提请省人大审议《福建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2)省经贸委进一步深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创建一批综合性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对省、市、县专业性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市场开拓、法律维权、职业经理人培训、信息咨询、项目申报、信息统计等专业性特色服务给予积极扶持;建好“福建中小企业网”,为中小企业提供各项信息服务。

(3)省经贸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闽港澳中小企业合作平台建设。与香港、澳门政府的部门、经济团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我省的中小企业服务的水平,帮助我省中小企业拓展葡语系国家国际市场。今年重点推动莆田电子信息产业链空白点项目同香港应用研究院的合作;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建立漳州钟表、家具设计中心等公共平台,为我省漳州钟表、家具产业集群中的企业提供共性服务;与香港汽车零配件研发中心合作,推动我省汽车零配件企业参与国际采购等。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4.抓好重点工业项目的组织实施,促进项目早日投产,推动内涵式增长。

(1)围绕工业投资完成1200亿元,增长18%的目标,大力推进列入2007年省级重点项目中的工业项目建设,抓好今年计划投产项目的生产要素协调,加大在建项目涉及电力、土地、环保、规划等方面的协调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早日投产;做好重点前期项目的开工准备工作。建立重点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对投产、在建、前期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协调力度,年中由省政府召开全省工业重点项目协调会议。

各设区市政府根据本市具体情况,组织实施一批市级重点工业项目,建立工业重点项目协调会议制度,突出抓项目建设的协调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针对各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落实我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等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把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结合起来;今年重点组织实施我省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社会涉及面广的水泥工业、纺织工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的优化升级。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省重点办;配合单位: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林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政府。

(三)加快项目生成,促进增量实现

1.确保省级新增长点项目目标实现。根据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编制并下达省级新增长点项目计划,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建立月跟踪、监测、服务制度。对新建项目及时了解建设进度情况,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其按期投产达产;对存量企业项目要关注行业市场变化,做好资金、电力保障、运输协调等要素保障工作,鼓励、支持企业多生产,多增效益。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各设区市政府,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2.加快福厦泉三市工业发展,为总量目标实现夯实基础。福州发挥作为省会城市服务全省的重心和辐射作用,实施以港兴市战略,推进南北两翼开发建设,加快工业经济向江阴、罗源湾两大港区为重点的南北两翼集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汽车及配件、纺织、冶金、能源等五大产业集群。厦门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龙头和示范作用,着力提升电子、机械、石化三大支柱产业的规模竞争力,培育发展光电、软件、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围绕工业园区建设,加大工业招商工作力度,吸引具有核心技术的项目扎根我省发展。泉州发挥作为创业型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利用民营经济活跃的优势,整合提升五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五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总量扩大。

牵头单位:福州、厦门、泉州市政府,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3.制订、实施各产业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推进实施《福建省“十一五”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陆续下达《2007~2010年福建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07~2010年福建省造纸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福建省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07~2010年福建省船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福建省工程机械行业“十一五”发展行动计划》、《福建省钢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07~2009年福建省石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07~2009年福建省散装水泥发展行动计划》、《福建省石化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06~2008年福建省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07~2009年福建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福建省太阳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等12个行业行动计划,确定各行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目标,省、市、县有效对接,联手发展。

按照《福建省“十一五”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信息产业增加值年均将增长20%以上,到2010年,全省信息产业销售总收入超过6000亿元,增加值达到1600亿元。主要通过加大“3618”工程(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数字视听产品、移动通信产品三大主导产业链,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新型元器件、信息产品公共配套、企业信息化、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六个产业发展专项,一个产业支撑服务体系,福州显示器件、福清显示器、厦门半导体照明、泉州微波通信、莆田液晶显示、漳州智能小家电、福州软件园、厦门软件园八个产业专业园区)的实施力度,大力发展软件、集成电路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着力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推进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数字视听产品和移动通信产品的升级换代,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成为带动全省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和提升我省综合实力的战略核心支撑产业。

按照《2007~2010年福建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到2010年,全省工艺美术全行业年产值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700亿元;全省新增劳动就业人数30万人以上。主要通过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推进工艺美术产业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工艺美术产业创新水平和品牌建设、设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区等,建立一批省级行业技术开发推广机构(德化陶瓷、惠安石雕、福州漆艺等),推进两块区域产业发展,加强三类教育培训,做大四个专业市场,建好五个展示中心,设立六个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区,做强七个特色区域,建设八个产业园区,培育九个行业龙头企业,树立十个专业村。

按照《2007~2010年福建省造纸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0年我省规模以上造纸工业总产值将达到200亿元,原生纸浆产能200万吨,纸和纸板产量470万吨,造纸原料林地达到850万亩。主要实施构建以闽西北林纸一体化基地和闽中南沿海地区纸业产业集群为骨架的福建现代造纸产业、发展五类纸品及机制原生纸浆、建设四大纸城和三个纸业园区、规划建设闽北造纸木材和闽南废纸二个交易市场、扶持八大龙头企业、创建十八个名牌产品等11项任务;采取保障重点任务项目实施、保障造纸原料林基地建设、保障造纸原料供应等5条保障措施。

按照《福建省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组织实施。通过项目带动促进汽车产业发展。着重抓福州青口汽车城、厦门汽车工业城、泉州汽车基地和泉州滨江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永安埔岭汽车工业投资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龙州开发区等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专业园区的建设,突出抓好东南汽车克莱斯勒商务车项目、戴?克轻型商用客车项目、厦门大金龙、小金龙客车项目、新龙马公司中、重型载货车项目以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等项目的组织实施。推动闽台汽车产业一体化进程,争取年内有重大突破。支持八闽汽车厂的重组和搬迁工作,做好目录保护。实施汽车零配件产业“辅导”工程,推进我省汽车零配件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加强我省汽车工业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加强和教育、人才、劳动部门的沟通交流,推动汽车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重视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汽车召回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提升汽车产销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东南、三菱、金龙、金旅等品牌建设。建立为汽车零配件企业服务的公共平台。

按照《2007~2010年福建省船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0年我省将具备30万吨级船舶建造能力,建造的主力船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年造船能力达到350万载重吨,年船舶销售产值300亿元。主要通过联合中远集团、台湾、新加坡、韩国的修造船力量,建立以厦门、福州、泉州、福安四大船舶基地,建设五个船舶和配套产品产业集中区(泉州斗尾、龙海紫泥、漳州中银开发区、罗源湾港区、福安赛江),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厦船重工、马尾造船、东南造船、泉州船厂、福宁船舶)等。 按照《福建省工程机械行业“十一五”发展行动计划》,2010年实现我省工程机械工业总产值达将600亿元(包括整条产业链),比2005翻一番多;工程机械产品总量超过10万台,约占全国十大类工程机械产品总量的40%。主要通过建设若干个工程机械产品的生产基地(厦工工业园区、厦门市、龙岩市工程机械制造基地、泉州小型工程机械、泉州市路面施工机械、三明金沙园压实机械产品等),培育一批具有一定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大规模专业零部件制造企业,加大拓展海外市场的力度等。

按照《福建省钢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0年钢铁工业产值1000亿元;钢2000万吨;生铁1800万吨;钢材2200万吨。主要通过联合鞍钢等国内外大型冶金企业,加快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培育和促进产业集群和大型龙头企业集团发展(三明钢铁、长乐不锈钢、漳州金属加工等),逐步建立和完善钢铁物流体系,建立钢铁产业资金投融资体系等。

按照《2007~2009年福建省石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培育闽南石材产业集群和闽东石材产业集群,2009年石材总产值将分别达450亿元、80亿元;扶持2个石材重点区域(惠安石雕、墓碑石和南安中国石材城);5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石材工业园区;5个年产值30~50亿元的石材工业园区;2009年全省形成5个年产10万立方米、20个年产5万立方米、30个年产3万立方米的大型矿山。

按照《2007~2009年福建省散装水泥发展行动计划》,2009年散装水泥量将达1450万吨(年均增加170万吨),散装率达到42.6%;全省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达到1550万吨。通过建立项目保证体系(水泥粉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和预拌砂浆等项目),加快水泥的结构调整,促进水泥工业健康发展。

按照《福建省石化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0年我省规模以上石化工业总产值较2005年翻一番,将达到1100亿元。加快泉州泉港和厦门海沧两个石化产业集群建设,带动有机化工、三大合成材料、化工新型材料及化学建材、精细化工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两个产值超500亿元,能参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的大型石化基地。同时培育南平精细化工、无机盐产品、氯碱工业、泉州石化聚烯烃下游产品加工、橡胶轮胎等5个产值达50亿元左右的石化产业集聚群。

按照《2006~2008年福建省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培育10个科技含量高、竞争能力强的大中型医药企业(集团);在微生物药物、化学合成药、基因工程药物、现代中药和道地中药材等领域建设5个产业基地,组织实施20个医药产业重点项目,形成产品结构合理、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壮大医药产业规模,使全省医药工业总产值每年递增22%以上,2008年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130亿元。

按照《2007~2009年福建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09年,全省全医疗器械行业年产值在2006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55亿元以上。主要通过建成福、厦、莆、宁、泉五个产业基地,秀屿和永春二个医药器械产业园,福、厦、莆、宁四个专业市场,重点扶持培育16家医疗器械龙头企业(厦门麦克奥迪实业集团、厦门安普利生物工程公司等),加快发展一批医疗器械主导产品,做强一批研究中心和产业孵化平台,推进品牌建设等。

牵头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

4.扩大制造业投资,实现外延式增长。

(1)按闽台产业对接规划,成立由省直有关单位、集团(控股)公司、各市经贸部门以及各行业协会参加的福建省闽台制造业对接工作小组,负责推动开展相关工作;组织闽台装备制造业对接洽谈会、闽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论坛,推动闽台石化产业发展论坛及项目推介会、闽台光电产业项目对接会的举办,促进闽台产业对接;组织机械、塑料、纺织等协会到台湾参观考察,建立闽台行业协会之间的沟通联络渠道;各设区市政府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基础,发挥对台专业工业园区的作用,积极主动承接台湾制造业转移。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台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各有关协会,各设区市政府。

(2)充分利用“5.18”、“6.18”、“9.8”等各类投资贸易项目洽谈会平台,推动工业经济实现外延式增长。建立联合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一批经贸领域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省经贸委编制并发布《福建省工商领域利用外资重点导向目录》,生成一批适合我省产业发展需求的招商项目,引导外商投资导向,提升利用外资水平;省经贸委、外经贸厅联合举办产业装备、船舶协作配套、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环保等专业化招商活动,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3)抓好工业项目的策划和生成工作。充分利用“十一五”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各行业行动计划,利用外资重点导向目录,策划生成一批项目,建立工业对外招商项目库。扩大与央属企业的沟通渠道,做好与央属企业的“高位嫁接”,落实与中石化合作的炼化一体化项目、与鞍钢合作的冶金压延项目、与中铝合作的铝加工基地项目、与中远集团合作的码头物流和修造船项目等,并进一步突出推出一批石化、冶金、物流、船舶等行业的重组改造和投资项目,促进央属企业的引资工作;做好“6.18”工业项目成果的分类、筛选、推介和对接工作,从“6.18”中策划生成一批项目,充分利用我省民间资本优势,强化工业项目成果的推介力度,引导民营资本向高科技领域转移。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宁德市政府。

(四)围绕煤电油运,强化协调调度

1.加强电力科学调度,实现发电、供电和企业用电“三赢”。确保2007年发电量1000亿千瓦时,向华东电网送电30亿千瓦时以上,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861万千伏安。

(1)做好电力需求预测,合理安排电力调度,加强运行监控和分析,平衡电力电量输送,确保省内电力供应。

(2)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发、供、用电企业“三赢”的电力运行政策,对省级新增长点项目企业、单位能耗指标先进的用电大企业等进行奖励,进一步完善具体操作办法,鼓励工业企业多接订单、扩大产能。

(3)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我省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购试点前期工作,为我省今后通过电力运行政策促进工业生产创造一个政策平台。

(4)开展节能调度,提高电力运行效率和质量。一是对省直调火电厂的供电煤耗指标进行考核;二是开展淘汰小电厂和火电机组“以大代小”发电工作;三是规范热电联产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的运行管理。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物价局、电力公司等部门。

2.加快电网工程建设和改造。重点加强主网架输变电工程建设和设备改造工作,实现建设与改造并举;加快电网“卡脖子”工程建设,今年重点实施好泉州市部分地区电网“卡脖子”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适应泉州发展需要。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贸委、国土资源厅、电力公司、各设区市政府。

3.做好煤炭调运,确保企业用煤。做好全省煤炭产运需衔接的协调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煤炭生产、运输经营、港口与用煤企业之间的协调体系。确保全年调运煤炭4700万吨,其中电力行业2700万吨、建材行业880万吨、轻纺行业470万吨、化工行业410万吨、冶金行业210万吨。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交通厅、南昌铁路局、省交通控股公司、省煤炭集团公司等单位。

4.强化运输综合协调,提供充足运力。省经贸委完善重点企业铁路运输季度协调会制度,会同南昌铁路局解决部分重点物资进闽运输难及重点企业铁路运输问题,确保计划的兑现和运输任务的完成,全年实现请求车兑现率90%、重点企业请求车兑现率95%;完善煤矿、运输、港口、用煤企业协调体系,会同省交通厅、省交通控股公司等单位加强港口的疏导,加快物流的发育并及时协调海上电煤等大宗重点物资的运输,确保沿海发电企业的煤炭供应和储备。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交通厅、南昌铁路局、省交通控股公司等单位。

5.做好成品油供应工作。

中石化、中石油福建分公司完成全年在福建市场供应成品油553万吨(其中配置469万吨,自采84万吨)的任务。

省经贸委牵头组织省稳定成品油市场联席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省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加强我省成品油购、销、存情况的日报、周报、月报分析、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成品油库存量,当低于6天警戒线时,立即启动《福建省成品油市场波动应急预案》,保证全省生产生活用油的供给。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中石化、中石油福建分公司;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做大工业总量战役联席会议制度,由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外经贸厅、交通厅、信息产业厅、统计局、物价局、海关、检验检疫局、南昌铁路局、各设区市政府、中石油、中石化福建分公司、省电力公司、省煤炭公司等单位组成,省经贸委为牵头单位,按分工要求各司其职,组织实施方案,按工作进度落实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工作分工,制订本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合力实现工业“急行军”的有序展开。

各设区市参照省里做法,成立相应组织保障机构。

(二)资金保障

1.省电力公司安排103亿元用于电网建设及设备改造工作。

2.在省级财政安排工商发展资金中设立若干专项予以扶持工业发展。

3.各设区市政府安排经济运行分析、监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分析软硬件添置、信息采集和重点工业企业、新增长点项目的监控等,提高工业经济分析、监测水平。

4.各设区市政府根据省里安排的专项资金,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工业企业的发展。

(三)劳动力保障

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术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培养熟练工人,通过举办省内外招聘会、职业介绍会等向用工企业输送劳动力,防止企业出现缺工停产。

(四)统计保障

省统计局指导、督促全省工业企业和统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切实履行统计义务,依法统计,应统尽统,保障工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服务保障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优服务的要求,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办事成本,简化审批程序,推行政务公开,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氛围保障

省市各主要媒体要加大对工业、对企业和企业家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工业经济在海西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对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出台促进工业发展政策,各设区市、各行业涌现的经验做法、取得新成效以及省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大企业在国际国内取得新成就等,加强宣传,形成促进工业、积极做大工业总量的良好氛围。


关于提升工业竞争力战役实施方案
省经贸委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抓手,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引导产业转移,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临海工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促进装备制造业振兴,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比重,增强产业协作和配套能力,做大做强大集团、大公司,努力构建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产业质的提升

1.实施工业内涵深化技改提升工程,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1)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专项。按照工业内涵深化,技改提升工程重点投资导向专题提出的五项原则、七个投资方向及十三个投资重点,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引导和推动工作,分行业推进。着重加快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轻纺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的调整与发展。原材料工业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控制总量、优化布局、降低消耗,提高产业集中度;石化工业以中上游产品为依托,延伸下游产业链,推动替代和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发展;冶金工业向精深加工发展,积极采用低品位、难选冶金矿资源选冶技术和开采技术;建材工业提高新型干法水泥的比例,发展有区域特色的陶瓷、石材、水暖器材等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装备制造业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相结合,提高信息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应用,加快发展为国民经济各行业配套服务的专业设备及机械协作配套基础件;轻纺工业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品牌战略,培育自主品牌、巩固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大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投资力度;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开发制造延伸,按照产业集聚、规模化和扩大国际合作的要求,重点培育发展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及集成电路设计业、光伏电子、生物工程、环保装备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

(2)实施振兴装备制造业专项。坚持自主研发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相结合,大力提高我省装备国产化和本地化水平,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的装备产品。按照省政府闽政〔2007〕26号文件确定的九个重点方向、七项保障措施以及四个原则,加快汽车、船舶及我省有比较优势的工程机械、电工电器、环保机械、园林机械等产业发展,支持轻纺、建材等产业机械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发展模具、铸锻、精密加工等协作基础件、数控机床及关键通用零部件。支持企业跟踪国际装备制造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快自主创新,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改造提升传统装备制造业。推进闽台装备制造业对接,举办海峡两岸装备制造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充分利用福清洪宽机械工业园区、泉州(南安)滨江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厦门机电工业园等平台,吸引台湾机械装备业群体性转移。发布福建装备制造业重点投资导向目录,引导社会投资。开展装备制造业协作配套环境调查,高起点、高水平推进晋江市装备制造业专业园区的规划制定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着手制订省政府重点工程装备制造业的采购制度,首台(套)装备政府首购制度以及使用首台(套)的社会保险制度等。

(3)实施水泥行业结构调整专项。加快淘汰机立窑、立波尔窑、湿法窑等技术落后的水泥熟料生产能力,实施福建水泥厂8号窑技术改造及龙麟水泥厂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等一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新型干法水泥骨干项目,提高水泥产业集中度和行业整体竞争力。采取等量淘汰、差别电价、取消优惠、补贴及赎买等多种方式,建立落后水泥产能退出机制。至2010年,全省水泥总产量350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量2500万吨,占全省水泥总产量的70%以上;五年累计淘汰和改造(转型)落后水泥产能1668万吨。

(4)实施纺织工业结构调整专项。重点提高新型差别化纤维和产业用布比重。支持高性能纤维、绿色环保纤维等新型纤维发展,充分利用我省竹、木麻资源优势,加快竹纤维、麻纤维的产业化推广,拓展聚乳酸纤维、丙二醇纤维等可再生纤维应用以及废旧纤维、聚酯的回收开发利用;加快发展产业用纺织品,重点发展新型土工合成材料、农用纺织品、医用纺织品、新型篷盖材料、汽车用纺织品、功能性过滤材料等;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精梳纱、无接头纱、无梭布等比重,提高服装装饰用高档、新型面料自给率。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国土厅、省科技厅,各设区市政府,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2.加快临海重化工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发挥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的带动辐射作用,依托三都澳、罗源湾、兴化湾、湄洲湾、厦门湾和东山湾等六大港湾的港口优势,加大投资力度,着力发展石化、汽车、船舶、装备机械、冶金、浆纸和木材加工、能源等七大临港重化工业。石化工业要着力推进厦门海沧PTA、PX、厦门华诚纺纤、金伦石化的直熔纺、力恒锦纶、泉州天宇超弹性PA66、时代包装多功能膜以及泉港石化园区、化工仓储码头等项目实施,促进石化中下游项目配套,延伸产业链;汽车工业围绕做大做强厦门和福州汽车城,加快省汽车集团公司与戴克轻型客车、东南汽车R2多功能车、PS高级轿车等项目实施,推进闽台汽车合作进程,加快厦门汽车城的建设步伐;船舶工业着力推进厦门、福州、泉州、福安等四大修造船基地建设,加快实施厦门船舶8万吨船台、泉州30万吨修造船等重点项目;冶金工业重点抓好德盛镍合金、中铝瑞闽铝板带、厦钨钴酸锂粉、东煌钼金属等项目实施,推进三钢与鞍钢联合重组建设大型钢铁项目;林产工业加快金鹰集团林浆纸一体化、优兰发涂布牛卡纸、莆田木材集散加工基地等一批沿海大中型项目实施进度;能源工业大力引进煤炭、天然气等国内外能源资源,建设大型煤电、燃气电厂、加快发展核能,积极开发风能等可再生资源,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国资委;配合单位:省林业厅、省国土厅、省海洋渔业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宁德、莆田市政府。

3.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

依托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基地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围绕做大做强一批临海战略型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一批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一批高技术和新兴产业集群、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引导社会资源向优势产业集聚,发挥产业集群对工业发展的带动和支撑作用。

(1)组织协调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协作配套骨干企业投资项目的实施,推进产业集聚式发展。围绕铝板带、不锈钢等冶金上游项目,做好下游精深加工产品的规划和招商工作,引导社会投资导向,加快铝板带及不锈钢材产业的集聚式发展;根据我省炼化一体化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炼化一体化产品下游产业发展导向的对外发布工作,加快湄洲湾石化基地的建设进程,推进厦门海沧石化产业集群向上下游两端延伸;加快青口汽车城、厦门汽车城及泉州汽车零配件产业集聚。围绕提高戴克项目、三菱项目以及克莱斯勒项目等龙头企业的零部件国产化率,强化汽配产业的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提升青口汽配产业的集聚水平。抓住金龙汽车品牌的发展机遇,重点推进与金龙配套的发动机等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实施。加快泉州滨江汽配产业基地建设,提高入园门槛,通过搬迁改造,促进泉州汽车零部件产业升级,推动泉州汽配产业从维修市场为主向主机市场和国际市场转变;突出培育福厦平板显示产业、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泉州微波通信和光伏产业、莆田液晶显示产业的集聚式发展。大力发展以厦门友达、厦华、福州冠捷、华映为龙头的平板显示产业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构建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海峡西岸平板显示产业集群。加快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的产业链招商工作,培育成为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协调发展示范区。通过对泉州微波通信产业龙头企业的扶持,争取建立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在泉州形成“新材料?功能模块?通信整机?系统优化”产业链。提升莆田液晶显示产业的技术水平,以小尺寸TN/STN/DSTN液晶显示屏为重点,完善产业链,推动莆田液晶显示产业集聚区建立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围绕福安电机产业的质量提升和产品结构调整,重点支持电机协作配套项目及产品升级项目,提升福安电机产业集群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2)构建产业集聚区域生产性服务体系。重点推进纺织服装、鞋业、建材、农林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集群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技术、信息、金融、品牌、产品检测、市场、物流、项目、协会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晋江市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工作,从研发创新、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人力资源、品牌推进、项目支撑、产品检测七个方面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德化陶瓷、泉州纺织面料、福安电机电器、晋江鞋业、福清塑胶产业集群技术开发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银企会商制度,建立产业信息发布、政银企互动平台,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构建产业集群金融服务平台;加大创建区域品牌力度,突出塑造石材加工、工艺美术、纺织服装、建筑陶瓷、水暖器材及制鞋业等区域品牌,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和著名品牌企业宣传,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抓好中国服装城、中国鞋都、中国陶瓷城、南安水头石材城、中国水暖城、海峡工艺美术城、福建省(国际)箱包材料专业市场等营销平台建设,实施《福建省电子商务“十一五”规划》,支持为产业链配套服务的行业电子商务建设;整合和利用各种会展资源、区域品牌、企业品牌资源推进企业营销联盟工作;实施《福建省现代物流“十一五”发展规划》,围绕省重点产业集群加快建立区域性物流园区和物流配套中心,重点推进石狮服装城商贸物流平台、南安水暖和石材市场物流平台、福建省(国际)箱包材料专业市场物流平台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产业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人行福州支行、省质监局、福建检验检疫局;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4.引导产业转移,加强产业协作,优化区域产业布局

各地主动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沿海地区发挥市场、技术、资金和人材优势,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与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强闽台产业对接,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及实施规划的“若干意见”(闽政〔2006〕18号、19号),研究出台《福建省工商领域利用外资重点导向目录》,积极推进信息、机械、石化等重点产业对接。重点推进“4?8”厦门台交会期间举办“2007海峡两岸光电产业项目对接会”,携手打造闽台LED产业基地;认真组织“5?18”海交会期间在福州举办“海峡两岸装备制造业项目对接洽谈会”,推进闽台装备制造业对接;精心筹办下半年在我省举行的“闽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论坛”和“2007泉台产业对接项目推介洽谈会”。三明、南平、龙岩等内陆地区发挥基础装备及人力资源优势,积极承接我省沿海及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闽西南五地市协作配套产业对接机制,推动沿海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在龙岩、三明等内陆地区建立产业转移专业园区。支持南平和宁德建立工业集中区,承接浙江产业的转移。各地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中,要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台办;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二)创优、做强、做大,实现企业质的提升

实施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研究出台《福建省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若干意见》,通过财政贴息、资源优先配置、科研支撑等措施,扶持我省大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引导、促进企业通过兼并重组、高位嫁接、强强联合、改制上市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重点推动厦门航空公司实现增资扩股、三钢(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及与三明化工厂重组等。加强对中央企业及国内大型企业的引资工作,实现“高位嫁接”,促进国内石化、钢铁、船舶等大型企业来闽投资,与我省龙头企业联合重组,促进我省企业快速成长壮大。推动三钢与鞍钢的联合重组,中石油与湄洲湾LNG项目合作等。启动《福建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选择一批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制定《福建省经贸委关于最具竞争力企业评选办法》,利用竞争力研究成果,构建最具竞争力企业评选体系,突出对研发投入和营销能力的评价。做好福建最具竞争力企业的组织评选工作。推动大企业、大集团尽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产权关系,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运营效率,实现组织、管理和技术创新。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省委政研室。

(三)抓自主创新、实现产品质的提升

1.抓好企业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以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产业技术开发体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为抓手,继续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中建设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突出抓一批在行业中处于龙头地位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辅导、培训、储备等引导工作;产业技术开发体系建设以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建设为抓手,总结现有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经验,研究出台《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及龙头企业的科技资源,建立以产学研联盟为主要内容的面向行业中小企业的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今年要在新能源、功能材料、自动控制等领域支持建立一批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区域产业集群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今年重点做好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具备建立技术服务业条件县区的试点示范工作。抓好国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措施的落实,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企业研发投入的税收政策和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的细化实施。

2.组织实施省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发布福建省技术创新项目导向目录。设立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信息化建设、电子信息等十二个领域技术创新导向,按照产学研联合开发专项、企业信息化专业、消化吸收再创新专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项等。组织实施技术创新示范项目200项左右,突出解决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推动一批高技术项目的研究和开发,着力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推动产学研联合。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共建产学研联盟或研发机构,重点推动泉州海天轻纺与上海东华大学建立技术战略联盟,支持三明市政府与国内著名高等院校建立战略联盟。加快海峡西岸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着力打造服务我省产业发展的科技平台。做好“6?18”工作,进一步建立“6?18”项目对接的长效机制,完善“6?18项目服务中心”体系建设。举办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性或区域性的产学研现场会、洽谈会和对接会,组织征集、推介企业技术需求300项以上,推介500项可转化的项目成果,对特别重大的企业技术需求项目,建立对外技术招标制度,完成项目成果对接、技术需求对接各100项。完成“6?18”福建工业馆的组织参展工作,组织300家企业、邀请50名专家携项目成果参展、参会,重点做好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循环经济、传统产业、风险投资等六个展区的布展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政府。

4.做好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环境的建设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加大企业技术创新费用抵扣所得税和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做好有关自主创新政策的文件汇编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新产品鉴定管理及优秀新产品评选工作,提高新产品在工业销售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加大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力度,充分利用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贵重设备仪器资源,做好重要研发仪器设备及中试装备的对外开放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各设区市政府。

5.抓好品牌创建工作。健全福建省工业产品标准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推行“追求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培育一批重点产品品牌和重点产业集群所在地区域品牌,支持名牌产品产量与品种有效扩大。研究建立“福建省最具竞争力品牌”认定体系,继续开展“福建老字号”认定工作和“品牌万里行”、福建品牌产品巡回推介活动,加大品牌保护和宣传力度,打造一批知名企业、知名产品和区域品牌。推进“以质取胜”战略,打造一批国家“出口免检”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出口增长方式转变,提高闽货和闽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各设区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福建省“提升工业竞争力战役”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人行福州支行,省外经贸厅、省台办、省信息产业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国土厅、省教育厅、省技术监督局、省海洋渔业局、福州海关等单位组成,省经贸委负责牵头召集,定期研究沟通战役各阶段实施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十一五”规划和产业行动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实施《福建省“十一五”临港重化工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我省建设一批对发展临港工业具有全局性意义、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加快省重点项目中的临港工业在建项目建设,并大力推动预备重点项目尽快转为开工项目。

省经贸委负责组织实施《福建省“十一五”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专项规划》以及各产业行动方案。围绕规划和行动方案中的产业发展重点,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力度,着力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产业链配套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

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实施《福建省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项目带动为抓手,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加速科技重大专项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为产业集群的培育和提升提供科技支撑。

(三)加强协调服务

落实分级管理,充分发挥项目领军人才的作用,强化项目报批、征地拆迁补偿、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协调和保障,形成高效率的项目推进机制。贯彻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精神,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加强和改进投资监管。完善重点项目跟踪调度制度,7月份召开省重点工业项目调度会,检查落实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投产。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保障工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3〕6号)文件精神,对列入重点项目计划的工业用地,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证项目用地。

(四)突出专项资金导向和引领作用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支持产业发展,培植壮大财源。各级政府加大对重点工业大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可采取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形式予以支持,并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以争取支持。

今年安排工业内涵深化、技改提升工程引导资金和企业技术创新引导资金(含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资金),支持投资重点引导专题及技术创新引导目录所确定的方向和重点。凡是符合引导专题及引导目录的工业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均可申报,经专家评审列入省重点项目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予以引导资金的支持。

(五)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土地、环保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按照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壮大三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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