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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正式设立武夷学院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7]74号
  • 【发布日期】2007-04-20
  • 【生效日期】2007-04-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正式设立武夷学院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正式设立武夷学院的通知

(闽政办[2007]74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教育部《 关于同意在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正式设立武夷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7〕5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武夷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由南平市人民政府举办。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学校编制、经费、管理等按普通高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二、撤销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有人员编制成建制转入武夷学院,并按办学需要和发展规模,调整人员结构,核定教职工编制。

三、武夷学院发展所需经费由南平市政府统筹解决。南平市政府承诺的2007~2010年投入1.65亿元学校发展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四、请你们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加强对武夷学院工作的领导,确保投入,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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