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函〔2007〕33号
- 【发布日期】2007-05-14
- 【生效日期】2007-05-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与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2007年度核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会会议纪要
国家核安全局与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2007年度核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会会议纪要
(国核安函〔2007〕33号)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6日,我局在浙江省组织召开了《国家核安全局与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2007年度核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会》。现将会议纪要印发你公司,请按照会议纪要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核安全局与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2007年度核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会会议纪要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国家核安全局与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2007年度核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会会议纪要
2007年4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在浙江省嘉善县组织召开了国家核安全局与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山三期”)2007年度核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会。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和秦山三期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名单见附一、二)。
会议双方就秦山第三核电厂两台机组的运行状况、核与辐射安全审评、监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沟通与交流,总结回顾了2006年度核与辐射安全审评、监督、监测和管理的工作情况,探讨了目前核与辐射安全审评、监管中存在并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商定了2007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任务。本次会议达到了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明确任务、确定重点、加深理解、增强互信、协调各方、共赢发展的目的。
会议就2007年度主要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达成如下共识:
一、运行许可证申请
秦山三期于2006年1月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了《关于申请秦山第三核电厂运行许可证的请示》(秦三核安发〔2006〕3号),国家核安全局于2006年2月20日发文正式受理该申请。目前,除个别遗留问题和《试运行阶段环境影响总结报告》的审评尚未结束之外,其余运行许可证申请文件的审评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局计划于2007年5月组织召开《试运行阶段环境影响总结报告》的审评对话会;2007年7月将此项审评工作提请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审议;2007年8月颁发秦山第三核电厂运行许可证。
二、调节棒变更项目
秦山三期于2006年6月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了调节棒变更项目的申请。我局于2006年8月和2006 年11月相继提出了初步审评问题和第一批审评问题,并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审评对话会。本次会议要求秦山三期按既定计划在2007年 5月15日提交对话会工作单的答复材料;我局于6月15日给出审评意见,并提出第二批审评问题;争取在10月份完成主要审评任务;11月份提请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审议;计划于12月底完成此项审评工作。
三、103大修的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秦山三期于2007年4月22日开始一号机组的第三次大修工作(103大修),我局和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将在各技术后援单位的支持下做好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将在5月中旬组织进行103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具体检查时间根据大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四、运行事件报告准则
目前,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中尚缺乏针对重水堆核电厂运行事件报告准则和分级标准的相关文件,我局委托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主要承担重水堆核电厂运行事件报告准则和分级标准的编制工作,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予以配合。秦山三期承诺根据重水堆核电厂的运行特点和初步积累的运行经验,参考压水堆核电厂运行事件报告的原则和模式,于2007年10月提出重水堆核电厂运行事件报告准则和分级标准的初步方案,各审评和监督单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五、安全重要修改申报
秦山三期于2007年4月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报送〈秦山第三核电厂安全重要修改项目申报建议(初稿)〉的报告》(秦三核安发〔2007〕81号),该申报建议列出了秦山三期安全重要修改报国家核安全局审批或备案的区分标准和判断准则,我局正在审查该申报报告。
我局计划于2007年7月召开审评对话会,以推进重水堆核电站安全重要修改的申报审批工作。
六、严重事故管理工作
为提高电厂应对严重事故的能力,根据法规要求,秦山三期已制定了专项工作计划,并计划在2008年底完成《严重事故管理导则》的客户化工作。
秦山三期已于2007年2月从COG(CANDU业主联合会)购买了CANDU堆通用《严重事故管理导则》,目前已开始对该通用导则进行内部审查。我局要求秦山三期通过必要的自查,确保该导则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根据《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HAF103-2004)的要求,秦山三期将秦山第三核电厂客户化《严重事故管理导则》提交国家核安全局备案。
七、增设再循环冷却水系统(RCW)检修备用系统项目
秦山三期计划于2007年5月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再循环冷却水系统(RCW)检修备用系统变更申请”。我局将积极配合,并推动该项审评工作,具体进度安排视审评情况而定。
八、环评工作的计划
目前,“C-14释放环境影响的补充说明”和“调整液态流出物排放放射性控制值”两个环评项目的核安全审评尚未全部结束,仍有部分遗留问题需通过对话会沟通解决。我局计划于2007年5月举行第二次审评对话会(与运行许可证申请文件《试运行阶段环境影响总结报告》的审评对话会一起召开),争取于2007年7月完成这两项审评工作任务。
九、2007年辐射环境监测计划
1.秦山三期和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将进一步加强对氚的监测,注重监测数据的积累和监测结果的分析处理。
2.秦山三期将积极配合和支持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做好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的监测工作。
附一:国家核安全局参加会议代表名单
王 俊 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管理司副司长
周士荣 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管理司核电一处处长
朱京梅 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管理司核电一处项目官员
张国强 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管理司核电一处项目官员
王中堂 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副主任
李学法 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监督组监督员
郑俊铭 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副主任
唐富初 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项目经理
杨 堤 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运行室主任
张 弛 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运行室项目经理
杨维耿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技术检测中心主任
附二: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参加会议代表名单
魏国良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嘉杰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振华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 侃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保健物理处处长
王林根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质保处副处长
匡志海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核安全处副处长
孙仁华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运行处副处长
关建军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维修处副处长
王连生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工艺技术处副处长
陈明军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处副处长
江 宇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核安全处副科长
刘小刚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办公室副科长
彭雄俊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核安全处助工
薛张丽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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