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7〕33号
- 【发布日期】2007-05-23
- 【生效日期】2007-05-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18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哈尔滨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18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哈尔滨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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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18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哈尔滨市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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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18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哈尔滨市工作方案
第18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哈洽会”)将于2007年6月15日至19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举行。为使哈尔滨市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本届“哈洽会”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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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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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18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91号)精神,以推进东北亚区域经贸合作为重点,进一步突出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和振兴老工业基地两大主题,积极调整优化参会参展客商结构,不断提升展会国际化水平,扩大哈尔滨市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把第十八届“哈洽会”办成层次更高、影响更大、成果更加丰硕、“平台”和“载体”功能更加突出的国际经贸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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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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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努力完成客商参会、参展邀请任务。 确保完成省下达的邀请指标,力争有所突破。完成境外客商邀请1500人,力争1550人;世界500强企业及跨国公司、知名企业60户,力争65户;境内客商邀请目标不低于上届“哈洽会”。继续实行邀请目标责任制,按照分工与协作相结合原则,由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和哈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完成邀请任务。要努力拓展邀请区域,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登门拜访、利用友好协作伙伴关系、委托代理等多种邀请方式,切实增强邀请工作实效。各牵头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完善考核办法,确保全面、超额完成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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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做好经贸合作、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和签约准备工作。 进出口贸易、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的签约协议、合同金额增长率不低于上届“哈洽会”水平,进一步巩固哈尔滨市在全省的龙头地位。加强与参展商、采购商、投资商的联络沟通,采取多种经贸合作形式,积极促成贸易配对和项目对接,确保洽谈合作取得实效。严格筛选签约项目,做好签约前期准备,保证签约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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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企业参展、布展组织工作。 重点组织企业参加“哈洽会”高新技术、绿色特色食品、投资与创业项目等7个专业展馆的展览洽谈,总展出面积约5000平方米,展位约520个,占“哈洽会”国内展位三分之一。设立红旗家具分会场。按照“哈洽会”实行省市组团、专业化布展要求,组成哈尔滨交易团。交易团下设4个交易分团(投资与合作项目分团,高新技术产品分团,绿色食品分团,轻工工艺、纺织服装分团)。设立哈尔滨交易团中心展台。突出“合作、互利、共赢”的主题,营造“俄罗斯中国年”氛围,展示老工业基地城市对外开放形象。中心展台设计、制作力求现代化、个性化,努力建成展馆标志性展台。各交易分团对所负责的专业展区要统一布展标识,树立哈尔滨交易团醒目标志,展示哈尔滨良好形象。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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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参展企业、参展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工作。 选择我市机电、机械制造、航天航空、汽车、医药、绿色食品等支柱和骨干行业的优势企业和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以及部分重点民营、私营企业参展,提高参展产品档次、科技含量和展示水平。严防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进入展区。此项工作由哈尔滨交易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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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哈洽会”红旗家具分会场招、布展及经贸洽谈工作。充分利用“哈洽会”品牌优势和分会场区位优势搞好招展、布展工作,提高分会场专业化水平和办展办会能力。分会场工作由道外区政府负责,市商务局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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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宣传工作。 制订、实施“哈洽会”宣传工作方案,全面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搞好境内外新闻发布和宣传推介,重点宣传“哈洽会”宗旨,突出展示哈尔滨开放、友好、合作、发展的城市形象,进一步增强“哈洽会”的吸引力,提高哈尔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市城管局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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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入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以巩固和扩大环境整治成果、提升环境质量、打造城市魅力为目标,采取市区联动、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优良的城市环境迎接“哈洽会”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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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继续推行街路环境卫生标准化作业制度;重点整治机场线路、哈大出城口等会展迎宾线路和活动景区;实施灯饰亮化升级改造工程,对重点桥路灯饰亮化实行集中控制,灯饰景观设施按时开放,路灯亮化率达95%以上,其中主干街路亮化率达100%;全面整治主要街面和市场摊位环境,加强日常管控,保证环境整洁有序;深入治理道路交通和公交客运环境,按照“畅通工程”要求,加强管理,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搞好民航、铁路服务场所和公交、出租车辆的卫生环境清理;开展司乘服务人员的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等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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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安全、卫生工作。 市公安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展会期间安全检查、防火、防爆、防盗、突发事件的处置及交通秩序、展馆秩序的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安全保卫方案,集中和增派警力,保证重点场所、主要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做好应急预案准备,确保万无一失。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疫情预防控制及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宾馆、酒店餐饮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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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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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哈洽会”,我市除参加省组织的各项活动外,拟安排以下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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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政府对外招待酒会。 于2007年6月15日晚举行。宴请境内外嘉宾。此项活动由市接待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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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峡两岸经贸交流活动。 于2007年6月12―15日举办。台湾地区经贸企业、团体约100人,国内台资企业、团体约50人,省、市企业、团体约200人参加。举办海峡两岸经贸论坛、合作洽谈、相关企业考察等活动。此项活动由市贸促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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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哈洽会”第3届美食节。 于2007年6月10日开幕。举办烹饪大师献艺表演、特色美食展示、互动喝啤酒大赛等活动。此项活动由市商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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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18届“哈洽会”红旗家具分会场开幕式。 于2007年6月15日上午举行。此项活动由道外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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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于2007年6月16日下午在香格里拉大饭店举行。此项活动由市经合促进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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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俄出口加工基地项目推介会及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于2007年6月16日下午举行,组织我市交易团对俄洽谈成交额较大的经贸合同集中签约。此项活动由市商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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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俄城市经贸合作会谈及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邀请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哈巴罗夫斯克、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伊尔库茨克市外联官员来哈召开工作例会,商讨双方扩大合作事宜,并签订相关协议。此项活动由市商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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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洽会”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和哈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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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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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第18届“哈洽会”哈尔滨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效廉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副市长张少良、王维绪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接待办、市经合促进局、市发改委、市外侨办、市经委、市农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贸促会、市建委、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市政府新闻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贸促会,负责全市“哈洽会”工作情况的综合、沟通、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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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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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哈洽会”是国家级、国际化展会,是我国对俄罗斯及东北亚经贸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也是哈尔滨市的城市品牌。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哈洽会”各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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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策划,抢前抓早。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和任务要求,精心策划,制订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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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调配合,务求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增强大局观念,密切配合,并与省各相关部门搞好衔接沟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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