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 【发布文号】安委办〔2007〕21号
- 【发布日期】2007-06-02
- 【生效日期】2007-06-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认真查处媒体反映的株洲市永利港区危险品码头安全隐患问题并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认真查处媒体反映的株洲市永利港区危险品码头安全隐患问题并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报
(安委办〔2007〕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中央企业:
2007年4月初,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987期)反映了湖南省株洲市永利港区危险品码头烟花爆竹装卸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做出了重要批示。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采取了措施整治隐患,并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全面开展了以烟花爆竹、水上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湖南省的有关工作情况通报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认真学习借鉴,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湖南省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及时落实株洲永利港安全隐患的核查整治工作
接到新华社关于反映株洲市永利港区危险品码头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报道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后,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省有关部门和株洲市实地核查有关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4月13日,湖南省航务管理局派出调查组,对株洲市永利港区进行了安全检查。4月24日,湖南省安委会派出由省安全监管局、建设厅、公安消防总队组成的督查组,对永利港区危险品码头存在烟花爆竹作业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办。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责令港务总公司永利港区停止烟花爆竹装卸作业进行整顿,株洲市地方海事局派专人现场监督停业整顿工作;
二是对株洲港务总公司负有管理责任的6名有关人员给予了处分;
三是责成株洲市抓紧实施码头危货作业区的整体搬迁。
二、举一反三,对全省危险品码头进行专项整治
湖南省地方海事部门、港口管理机构决定对全省港口安全进行一次专项整治,4月2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港口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湘海事运综字〔2007〕48号)。
一是从严开展港口安全评价和评审工作。全省38处危货码头已有17处通过安全评价与评审,经评审,拟关闭9处危货码头。二是严格港口从业人员和危险货物资质管理。截至5月底,全省从事港口危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已通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的552人,持证率为55.3%。省港口管理机构与安全、环保、消防等部门,对相关企业港口危货作业资质进行审核。三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港口安全责任主体,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大了现场日常巡查力度,对于未取得经营资质的21家码头单位均已下达了整改通知。四是加强港口安全应急管理。按照《港口法》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五是从严落实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制度。对危险货物进出港实行严格监督,跟踪管理。
三、全面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有效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从4月中旬,湖南省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集中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止5月底,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800余家,覆盖率近70%。5月12日至28日,省安全监管局组成3个检查组,对主产市县的7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中执法排查隐患工作,共发现安全隐患865条,对存在较大问题的51家企业给予了限期整改、罚款、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通过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和产业调整措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负有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管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对长期存在但一直未被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治理。
四、以株洲永利港隐患整治为突破口,全面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文件下发后,湖南省政府明确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省安全监管局、湖南煤矿安监局于5月21日印发了《关于在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并结合本省实际进行了全面部署。
湖南省政府明确要求:参照国务院安委办下发的相关《指导意见》,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制订具体的指导意见,5月底前提交省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下发;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于6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7月底以前,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7月至8月,各市、县政府督促检查;8月上旬,省安委会组织,对各市、县政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进行督查;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
湖南省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严肃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查明隐患、追究责任、认真整改,并在同类企业和相关行业举一反三,推动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这种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负责的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的态度,治理隐患雷厉风行的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借鉴。目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正在全国展开,各地、各单位应向湖南省一样,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四个《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做出周密细致的安排,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基层,抓住不放,切实抓出成效。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七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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