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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黄河干流宁―蒙交界监测断面的函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 【发布文号】环办函〔2007〕399号
  • 【发布日期】2007-06-08
  • 【生效日期】2007-06-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黄河干流宁―蒙交界监测断面的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黄河干流宁―蒙交界监测断面的函

(环办函〔2007〕39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调整黄河干流跨省界出境断面(宁-蒙交界监测断面)的请示》(宁环发〔2006〕140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取消“宁钢浮桥”作为黄河国控断面“麻黄沟”的实际采水监测断面,由你局组织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在“宁钢浮桥”下游京藏高速公路桥附近重新选择实际采水监测断面。

二、原则同意你局在内蒙古乌海市人口及工业密集区上游“麻黄沟”一带建设麻黄沟水质自动监测站,用以考核黄河干流宁夏段出境水质。该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后,纳入我局统一管理。

三、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水质自动监测站不再作为考核黄河干流宁夏段出境水质的依据,麻黄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之前,采用国控断面“麻黄沟”的手工监测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二○○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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