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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
  •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
  • 【发布日期】2007-06-11
  • 【生效日期】2007-06-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关总署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




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2006年批准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5号),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现予以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2002年2月9日海关总署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
2.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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