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181号
- 【发布日期】2007-06-20
- 【生效日期】2007-06-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07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论坛的补充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07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论坛的补充通知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举办2007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论坛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2007〕7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安排,定于2007年7月3日至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2007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论坛。现就论坛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这次论坛将全面交流和研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有关重点问题,并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止烟花爆竹事故。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分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和按照《通知》名额分配表报名参加论坛的人员。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07年7月2日。会期2天。
地点:南昌市鑫峰假日酒店(联系人:钱莉,电话:13803503186、0791-8827489)。
四、其他事宜
1.报到当日在南昌昌北机场和南昌火车站安排接站。
2.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统一组织报名,并于6月26日前将本地区《2007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论坛代表回执》(见附件)传真至江西省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易鑫、唐学军
电话(传真):0791-6288761
附件:2007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论坛代表回执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