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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追授朱继伟同志“抗洪抢险英雄”荣誉称号的决定
  • 【发布单位】信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7-01
  • 【生效日期】2007-07-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追授朱继伟同志“抗洪抢险英雄”荣誉称号的决定

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追授朱继伟同志“抗洪抢险英雄”荣誉称号的决定

(二○○七年七月)




朱继伟同志,男,35岁,中共预备党员,生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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