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7〕66号
- 【发布日期】2007-07-09
- 【生效日期】2007-07-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
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
(豫政办 〔2007〕6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九日
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2007〕37号)精神,为指导开展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省与各地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全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2007年度。(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河南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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