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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影法师剧团到陕西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1351号
  • 【发布日期】2007-07-18
  • 【生效日期】2007-07-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影法师剧团到陕西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影法师剧团到陕西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1351号)




陕西省文化厅:
你厅陕文市[2007]3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陕西秦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日本影法师剧团一行22人,于2007年8月9日至11日到陕西演出影话剧《竹取物语》。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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