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7〕75号
- 【发布日期】2007-08-06
- 【生效日期】2007-08-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黔府办发〔2007〕7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六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立贵州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为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的综合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事项确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撤销省经贸委内设机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将其承担的职能划入省节约能源办公室。省经贸委保留原加挂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的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节约能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节约能源和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省节约能源和清洁生产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节约能源和清洁生产规划;负责全省节约能源和清洁生产的日常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承担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指导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协调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及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
(三)参与全省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循环经济建设,组织指导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四)组织实施与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推广工作;开展有关宣传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节约能源办公室设3个职能处和1个节能监察总队。
(一)内设职能处。
1?节约能源处。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节能规划、年度节能计划和监察计划;研究提出全省节能政策措施;按规定组织制订重点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负责指导协调重点领域的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节能示范及改造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预算和管理;组织节能宣传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负责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2?资源综合利用处。
研究提出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和指导全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及改造工程。
3?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处。
研究提出重点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重点领域清洁生产规划;制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实施方案,指导重点领域开展清洁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环保产业的发展,参与协调重点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示范及改造工程和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清洁生产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
(二)省节能监察总队。
省节能监察总队为省节约能源办公室所属县级节能监察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级关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拟订全省节能监察标准,制定全省年度节能监察计划,组织实施全省节能监察和节能执法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核定省节约能源办公室事业编制20名(其中,将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10名事业编制整体划转使用),新增财政全额事业编制10名。省节约能源办公室设主任1 名(由省经贸委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正处级),正副处长6名。后勤服务工作由省经贸委机关服务中心承担。
2?核定省节能监察总队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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