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7]52号
- 【发布日期】2007-08-07
- 【生效日期】2007-08-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北京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首都金融产业的发展,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的服务,经市编委批准,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吉 林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黎晓宏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霍学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 熙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江平 市人事局副局长
曾赞荣 市国土局副局长
邱 跃 市规划委副主任
冀 岩 市建委副主任
周 河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拥军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苏文权 市地税局副局长
孔繁琪 市国税局副局长
易 纲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
刘宝凤 北京银监局局长
张新文 北京证监局局长
丁小燕 北京保监局局长
邱月玲 北京海关副关长
张建东 西城区区长
程连元 朝阳区区长
林抚生 海淀区代区长
邓乃平 通州区区长
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金融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霍学文同志兼任。
今后,如需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由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自行发文通知,并报市编办备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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