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发局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厦府办〔2009〕221号
  • 【发布日期】2009-08-22
  • 【生效日期】2009-08-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发局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发局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9〕2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贸发局、市财政局制订的《厦门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