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文号】闽科高[2007]12号
- 【发布日期】2007-09-13
- 【生效日期】2007-09-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
(闽科高[2007]1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国务院、科技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实施细则》,以及我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07]3号)的要求,我厅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两年一度的考核。经审查,福建麝珠明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其中10家更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能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努力促进企业发展,本次考核合格。福建嘉宏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变更。现予以确认公布。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01]63号)精神,经考核确认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换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颁发的证书同时作废。各设区市科技局可于9月25日后统一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主楼一层)办理证书领取手续。联系电话:0591-87645521,联系人:李小玲。
附件:2007年度第二批考核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