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9-26
- 【生效日期】2007-09-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和检查员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和检查员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为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5号局长令)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年度监督检查实施工作经验,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文件(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和检查员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及检查员的认证行为。
现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文件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2: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和检查员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1目的
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及工厂检查员(以下简称指定机构和检查员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工作行为,促进认证有效性的提高。
2使用范围
本工作规范适用于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标志中心、工厂检查员的监督检查工作,以及指定机构间的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工作。
3职责
认监委认证部统一组织安排实施对指定机构及检查员监督检查工作,并拟定指定机构和检查员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任务。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以下简称认可中心)依据国家认监委要求,在相关技术机构的配合下,为认监委实施对指定机构和检查员的年度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必要时,对指定认证机构的年度监督检查,由省级质检机构配合;对指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年度监督检查,由指定认证机构配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的年度监督检查,由上述相关单位、中国认证认可协会配合。对指定机构年度监督检查可结合认可的例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
4 经费
对指定机构和检查员的年度监督检查经费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安排解决,不向被检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5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
5.1检查计划
认监委认证部根据每年监督检查的重点部署、上年度监督检查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上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抽查结果、国家抽查和地方抽查结果、地方质检部门和认可中心的反馈信息、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信息等,综合分析提出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和任务,上报委领导批准后,向认可中心和技术机构下达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任务。
5.2 检查方案
认可中心等技术机构根据国家认监委指定机构和检查员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上报认监委认证部。
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目的。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和应达到的目的。
(2)检查依据。检查依据应当为CCC认证法律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产品标准、CCC认证政策要求、认可规范等。
(3)检查范围和方式。检查范围应根据认监委CCC认证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确定检查对象、检查产品领域及抽取企业范围和分布、检查方式。
(4)检查主要内容和作业指导书。根据本年度监督检查重点,确定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对于指定机构的监督检查,还应拟订作业指导书。
(5)职责与分工。根据本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单位及专家、人员,并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
(6)检查实施计划。明确监督检查各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间。
(7)保密及纪律要求。
(8)检查经费预算。检查经费预算应当按照节约的原则制定,主要包括检查人员会务费、差旅费、劳务费以及检查工作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等,专款专用。
5.3 检查方案的批准
技术机构上报的指定机构和检查员年度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经国家认监委审查批准后实施。
6 监督检查实施
6.1专家组组建
在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开始前,认监委认证部会同认可中心根据当年监督检查工作特点及要求,确定专家检查组组成原则,并组建专家检查组。一般情况下,专家检查组组成原则如下:
(1)具有公正性,与被检查对象无利益关系;
(2)熟悉CCC认证依据法律法规、认可规范等相关要求;
(3)熟悉CCC认证产品技术要求(认证实施规则、产品标准、相关技术规范)及认证和检测过程;
(4)具有一定的专业评审和检查能力。
(5)现场专家检查组至少由2名以上(含2名)人员组成。
6.2 专家组培训
专家检查组组建完成后,认监委认证部组织对专家检查组进行CCC认证政策、专业技术、年度监督检查重点领域及要求等方面的培训,认可中心予以协助。
6.3 工作保密要求
专家检查组需按照CCC认证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客观、公正、严谨的开展CCC认证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工作内容保密。
6.4 现场监督检查
专家检查组按指定的时间到机构现场,向被检查机构出示《认证认可专项监督检查通知书》,开始对机构现场实施CCC认证监督检查。
认监委认证部负责CCC认证监督检查工作过程的指导和协调,以解决相关问题。认可中心及相关技术机构予以配合。
6.5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确认
专家检查组应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表述清晰,收集充分确凿的证据材料,向被检查方简要通报检查情况,并请被核查机构或企业负责人确认后签字或盖章。
6.6 专家组的检查报告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长起草检查报告,提出检查结论建议意见,并将所有现场检查材料上报认可中心。
7 监督检查结果的汇总和处理
7.1结果的汇总
认监委认证部会同认可中心组织检查技术专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撰写监督检查报告,上报认监委领导。
监督检查报告中,一般将问题分为两类,一类为严重性问题,一类为一般性问题。
指定认证机构的严重性问题包括:违反《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04年65号令)具体条款的问题,以及出具虚假证书,不按规定收费,超范围认证,对认证和检测结果不具备评价能力,缺少关键认证环节,工厂检查过程缺少必备要素的检查等问题。指定认证机构的一般性问题为:与CCC认证要求和认可规范不符合的一般性问题。
指定实验室的严重性问题包括:违反《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04年65号令)具体条款的问题,以及缺少检测设备(包括设备精度不符合要求)和检测能力,能力比对结果严重偏差,出具虚假报告,不按规定执行检测收费,试验过程和方法导致结果出现严重偏差等问题。指定实验室的一般性问题为:与CCC认证要求和认可规范不符合的一般性问题。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的严重性问题为: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认监委2004年第29号公告)具体条款的问题,以及出具虚假工厂检查报告,工厂检查过程缺少必备要素的检查,专业能力不足,利用工厂检查非法获益等问题。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的一般性问题为:与CCC认证要求不符合的一般性问题。
7.2 结果的处理
认监委认证部对指定机构及工厂检查员存在的问题,会签法律部提出处理措施建议,报委领导批准后,按照《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专项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对发现问题进行后续处理。
8 指定机构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
8.1 评议的内容
根据当年监督检查情况,认监委认证部提出指定机构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的内容,在认可中心的协助下,组织相关指定机构进行技术研讨和相互评议。
8.2 评议的准备
在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前,指定机构需充分准备,在认监委认证部和认可中心的组织下,积极参与、充分相互评议。
8.3评议的方法
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可采用的方法包括:认证和检测过程的一致性评议,针对特定问题的专题研讨,指定机构检查现场见证评议,企业工厂检查现场见证同行评价等形式。
8.4评议的结果
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结束后,认监委认证部和认可中心撰写同行评议(一致性评议)会议纪要,对CCC认证制度、管理、实施过程及机构认可工作提出建议。
9 监督检查工作依据
实施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员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依据有以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2003年9月3日公布,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2)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5号令)。
(3)《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65号令)。
(4) 《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专项监督检查管理规定》(国认法[200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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