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关问题的批复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办〔2007〕177号
  • 【发布日期】2007-09-27
  • 【生效日期】2007-09-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关问题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关问题的批复

(莆政办〔2007〕177号)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你们单位《关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关问题的请示》(莆市民〔2007〕146号)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提出的方案,并由你们两家直接联文下发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