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办〔2007〕106号
- 【发布日期】2007-10-16
- 【生效日期】2007-10-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关于全省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关于全省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7〕10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之一,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意义重大。各市、县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按照方案的要求,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民饮水安全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农田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和面上工程维护清淤、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开展今冬明春各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各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省水务局制定的《全省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海南省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海南省水务局二○○七年十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民饮水安全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农田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和面上工程维护清淤、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通过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受益农户和其他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保今冬明春农业生产用水,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新增蓄水能力4991万立米,增加和恢复灌溉面积45.0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8.0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7.73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9.06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6.5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8平方公里,新增供水受益人口24.53万人,其中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20万人。为实现以上目标,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完成:土方2443.1万立方米,石方91.3万立方米,混凝土53.96万立方米;工程投资6944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932万元,省投资9557万元,市、县及乡镇投资32351万元,社会团体及群众自筹2819万元。
(二)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重点:
1.抓紧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本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期间,兴建183宗农村饮安全工程,新增供水能力2.5万吨/日。
2.加快水库除险加固的步伐。每个市县都要完成一至两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继续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作。全省计划新增干支防渗渠道800公里。其中松涛大型灌区新增主要渠道防渗39公里,海口市南渡江引水中型灌区新增新增主要防渗渠道27公里。
4.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75宗,规范组建75个农民用水户协会。
5.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建设18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造中低产田36.2万亩,其中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9.6万亩。
6.全面修复水毁渠道和维护清淤灌区渠道。本年度全省计划维护清淤灌区渠道10474条16186公里。
7.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今年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基本完成,尚未批复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市县必须在年内批复,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及落实“两定”和“两费”核定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9月―10月中旬,制定完成市县及省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二)10月下旬召开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大会,统一部署。
(三)12月上旬,召开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
(四)2008年1月中旬,组织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检查评比。
四、主要措施
(一) 讲求实效,科学规划。各市、县要紧紧围绕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冬种瓜菜经济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来制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根据本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新的水利发展思路,总结近几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经验,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讲求效益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计划中要突出那些涉及“三农”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关注、效益大、见效快的水利工程项目。在全面维修现有水利设施的基础上,加大渠道防渗配套的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新建一些小型蓄水、引水、提水、集雨和排涝工程,不断提高抗旱和减灾能力。要统筹安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冬种的时间,即保证工程进度,又不耽误冬种农时。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要继续贯彻连片供水的工作思路,重点建设乡镇、中心供水厂及管网,辐射农村。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中,必须贯彻“生态立省”的方针,正确处理水利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既要治水又要注意规范人类自身活动,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要防洪又要给洪水以出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大面积开挖的土石方工程要妥善处理废弃土及做好防护措施,在山区修建输水工程尽可能采用管道输水方式。
(二)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广量大,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两工”,农民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劳大幅减少。要全面完成今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任务,就必须加大投入。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各市、县可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即国家扶持一点、地方财政配套一点、社会赞助一点、受益农户出一点,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要建立起国家、民间多元投资和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同时,要确保各项水利专项资金足额按时到位,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地财政预算,落实配套资金。要加强资金整合力度,把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土地复垦等方面的水利资金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 正确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性工作,农民群众是最大的受益者,同时也是投入的主体,要正确区别加重农民负担和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之间的政策界限,深入发动广大农民投工投劳。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内涵、外延,组织形式、运行机制都已发生变化,农民有愿望、有能力兴修水利。各市、县要善于分析和指导,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形式组织农民出工投劳,政府在组织形式上要取消过去那种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强迫农民出工的方式,采取政策推动、改革促动、效益驱动和民主协商的组织形式。
(四)规范水利建设程序,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各市、县要按照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法人,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搞好规划勘测设计;强化施工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合同制等制度。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来实施。各级水利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工程建设第一线,培训技术力量,加强施工指导,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严把质量关,要选购水利部灌排发展中心推荐使用的管材,统一采购。
(五)加强工程验收,完善工程建设评价体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内容广泛,形式多样,规模不一,要区别采取不同的验收方式。对国债项目及省重点工程,都要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和工程验收有关规程来组织工程验收。国家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市县、乡镇及群众投入为主兴建的小型工程,由市县负责组织验收项目,省有关部门抽查复验。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成有关单位返工,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六)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扶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各市县要按照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会议的部署,加强领导,大力推广文昌市水管体制改革先进经验,在已批准的总体方案、“两定”和“两费”的基础上,做好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做到定岗到人、定责到人、工资兑现到人。
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要与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特别是在实施了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的灌区及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的村镇,都要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灌溉管理。要积极争取民政、工商部门的支持,为协会的登记注册提供条件,这是协会取得合法地位的必要程序。在产权制度改革工程中,鼓励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的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经济活动。
(七)加强领导,注重宣传,表彰先进。各级政府和领导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行动,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今冬明春农村工作重点,继续推行党政领导负责制,把提高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能力当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内容,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领导共同抓,确保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与舆论工具,采取电视、广播、报纸和张贴标语、出墙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建设热情引导到新农村建设中来,营造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多年实践证明,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检查评比活动,对巩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促进全省水利建设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为此,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讲求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检查评比,省政府将对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县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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