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科技进步先进镇、科技示范村、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琼海市
  • 【发布文号】海府办 [2007] 132 号
  • 【发布日期】2007-10-19
  • 【生效日期】2007-10-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科技进步先进镇、科技示范村、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科技进步先进镇、科技示范村、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海府办 [2007] 132 号)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科技进步和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将于近期组织对各镇开展的2007年度“科技进步先进镇”、“科技示范村”、“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工作进行考核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政府要根据《琼海市科技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03]96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于十一月前认真做好创建“科技进步先进镇”、“科技示范村”、“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工作的总结,并按附表自评计分,届时将总结材料与考核表提交给考核组,做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方法。
(一)听取镇政府领导汇报一年来开展“三创建”工作的情况。
(二)查看有关的工作记录、方案等资料与示范村建设情况。
(三)考核组集中考核意见向镇政府进行反馈。
(四)由市评审小组评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考核时间。考核时间初定2007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定)。

附:1、琼海市科技进步先进镇考核表
2、琼海市科技示范村考核表
3、琼海市科技110服务站考核表



二00七年十月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