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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琼海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的通知
  • 【发布单位】琼海市
  • 【发布文号】海府办 [2007] 130号
  • 【发布日期】2007-10-19
  • 【生效日期】2007-10-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琼海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琼海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的通知

(海府办 [2007] 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发挥公务车辆效能,节约财政经费支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琼海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属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定编、配备、购置以及车辆报废、变卖的审核报批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市小汽车定编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登记、统计全市定编车辆,编制国有资产资料送市财政局建档;
(四)承办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基钊(市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林 平(市纪委副书记)
成 员:王志强(市纪委)
吴仕春(市委办)
吴兆润(市府办)
王文若(财政局)
杨全庄(交通局)
何子干(公安局)
庞春水(编委办)


二00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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