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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琼海市
  • 【发布文号】海府办 [2007] 152号
  • 【发布日期】2007-10-29
  • 【生效日期】2007-10-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府办 [2007] 152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7]105号)精神,为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地做好我市土地纠纷历史遗留处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琼海市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符传富(副市长)
副组长:吴兆润(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国升(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成 员:欧行轩(市林业局)
戴国川(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梁健生(市农业局)
卢传宝(市纪委)
陈赞玉(市监察局)
彭修光(市信访局)
李斯贤(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王国升(兼),副主任:戴国川(兼)。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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