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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龙岩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
  • 【发布单位】龙岩市
  • 【发布文号】龙政办〔2007〕215号
  • 【发布日期】2007-10-31
  • 【生效日期】2007-10-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龙岩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

龙岩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

(龙政办〔2007〕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垂直管理机构,各大中专院校:

按照《福建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和《福建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要求,为有效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加大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力度,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龙岩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现将《龙岩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和《龙岩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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