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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籍演员杜成义、梁静茹、李贞贤等到福建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2140号
  • 【发布日期】2007-11-01
  • 【生效日期】2007-1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籍演员杜成义、梁静茹、李贞贤等到福建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籍演员杜成义、梁静茹、李贞贤等到福建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2140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7]159、16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福建省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杜成义,于2007年11月8日、10日分别到福建漳州、福州演出;同意邀请韩国演员李贞贤、南贤俊、徐仁英、朴正雅,马来西亚演员曹格、梁静茹、黄品冠、戴佩妮,于2007年11月10日到福州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于演出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消防安全合格证明,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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