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琼海市
- 【发布文号】海府办 [2007] 145号
- 【发布日期】2007-11-06
- 【生效日期】2007-11-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琼海市先锋商业城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琼海市先锋商业城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海府办 [2007] 145号)
嘉积镇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先锋商业城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十一月六日
琼海市先锋商业城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先锋商业城的管理,彻底治理商业城内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城市噪音、污染环境等问题,还市民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和经商环境,市政府决定对先锋商业城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先锋商业城是由琼海富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4―1995年投资建设的,是一个以经营建筑装饰材料和摩托车为主的商业城。现有各类经营业主56家,其中专营瓷砖店26家,石材、钢筋加工场9家,饮食店3家、门窗专售店5家,摩托车专营店10家。长期以来,由于疏于管理,各经营业主擅自乱搭乱建各种建构筑物,大量占用道路、人行道、绿化地,违章建设石材加工场造成环境污染和城市噪音,随意破坏路灯、行道树、绿化带等市政公共设施,造成城内杂乱无序,交通阻塞,环境恶劣,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市民反响强烈,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建议整治。可以说,先锋商业城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必须全面彻底的整治。
二、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琼海市先锋商业城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允彦(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王绍发(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叶茂(市建设局局长);成员:王国升(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蒙光芬(市建设局副局长、城监大队大队长)、陈天(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小岛(琼海工商局局长)、黄绍雄(嘉积镇镇长)、陈忠明(富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负责先锋商业城的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拆除城内一切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如未报先建的石料加工厂房、占用走廊、人行道的临时或永久建筑物,占道、占用绿地、绿化带搭建的棚架等设施。所有违章建筑物一律拆除,还城内房屋、各类公共设施原有面貌。
(二)全面清理一切乱堆乱放、乱摆摊设点、乱占道、占绿化地经营的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占道经营,做到归店经营,货物摆放有序。
(三)彻底治理石料加工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城市噪音问题。关闭所有石料加工场,限期搬迁;拆除违章建设的厂房,全面清理地下排污(水)管道,保持地上地下畅通无阻。
四、整治的时间
整治工作从2007年11月20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历时一个月,整治期内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11月20日至25日。这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和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一)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思想工作
1、利用电视台公开爆光先锋商业城内存在的问题,公告市民市政府将对该城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既有市领导的讲话、又有市领导及参与这次整治的各部门的领导的现场办公,也有市民的采访等,为这次整治工作造势。
2、召开56家经营业主和居民代表整治动员会,宣传政策,统一思想。
3、建设局、国土环境资源局、工商局、城监大队、嘉积镇政府、富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等职能部门要深入各家各户宣传政策,开展思想工作,要求他们配合市政府做好整治工作。
(二)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对所有整治对象依法按程序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派专人送达,对石料加工场由国土环境资源局直接下达停产搬迁通知书,要求他们立即停产、限期搬迁。
第二阶段从11月25日至12月5日。这一阶段为各经营业主限期整改、拆除、搬迁时间,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每天下去做思想工作,指导帮助督促他们做好整改、拆除和搬迁等工作。
第三阶段从12月5日至20日。这一阶段为强制整治阶段。市联合整治小组对第一阶段限期整改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尚未按时完成整改、拆除、搬迁的经营业主,责成各职能部门按法定程序下达强制拆除裁决书,申请市法院进行强制拆除。
五、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全面协调工作,主要负责宣传报道、整治资金的落实。(负责人:王绍发)
市建设局、市城监大队:负责这次整治工作的具体日常工作,协助市政府做好宣传报道,制定整治方案,督促工作落实。(负责人:蒙光芬)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对石料加工场的整治,下达停业、限期搬迁或依法按程序实施强制拆除。(负责人:王国升)
市工商局:负责对所有经营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确保所有经营户做到归店经营,对不执行整改的要进行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负责人:周小岛)
嘉积镇政府:负责做好涉及整改的城内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居民支持、配合市政府的工作,负责对城内的绿化、路灯、卫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人:黄绍雄)
市交警大队:负责城内交通动态的监管,主要对车辆的停放进行策划,保证交通畅通无阻。(负责人:陈天)
市富海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做好城内居民的思想工作,在资金上支持这次整治工作。(负责人:陈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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