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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钢琴家卡罗琳・费舍尔到天津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2251号
  • 【发布日期】2007-11-15
  • 【生效日期】2007-11-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钢琴家卡罗琳・费舍尔到天津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钢琴家卡罗琳・费舍尔到天津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2251号)




天津市文化局:
你局津文外[2007]14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天津市红辣椒文化艺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邀请德国钢琴家卡罗琳・费舍尔,于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到天津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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