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7〕403号
- 【发布日期】2007-11-17
- 【生效日期】2007-1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寿宁县六六溪水库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寿宁县六六溪水库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07〕403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寿宁县六六溪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请示》(宁政文〔2006〕40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原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范围批复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范围:六六溪水库大坝至上游1000米(含两侧支流)水域及其两侧汇水陆域(若遇洋边至大熟公路则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
二、二级保护区范围:六六溪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三、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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