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三明市
- 【发布文号】明政办〔2007〕138号
- 【发布日期】2007-11-22
- 【生效日期】2007-11-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烟叶生产基础建设工程管护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烟叶生产基础建设工程管护的通知
(明政办〔2007〕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烟叶是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2005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投入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47亿元,完成3310项烟田水利道路工程、10033座密集式烤房建设,受益农田46万亩,烟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作出积极贡献。为确保烟田基础设施工程持久发挥效益,现就加强工程管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程管护工作。“三分建、七分管”,烟基工程管护是烟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要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关键在建后管护。当前,我市建成后的烟田基础设施工程管理滞后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工程的持久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项目所在地乡(镇)、村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着力解决好烟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建轻管”的问题,切实加强建后管护工作。
二、着力强化工程管护责任。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群众定期维护和专业组(或专业人员)管护相结合的办法,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发挥长期效益。在项目实施前,各受益村要先提出管护办法与管护措施,特别是要及时召开受益农户代表会议,研究制订责、权、利相统一的工程管护措施,推行建立自主管理灌排区的投资养护管理机制,对坝、堤、水库干渠、山塘、电灌站等公共设施,实行专业队伍管理;对田间道路、灌渠工程可承包给个人或者由受益农户轮流管护,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位,并将以上措施写入乡规民约中。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烟草部门要及时将项目移交给受益乡(镇)政府、村委会,明确产权归属和管理职责。各受益乡(镇)要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每年在冬春修农田水利工程时,对受益村的烟基项目工程进行岁修管护,保证工程“一年一维修、一岁一管护”,确保工程岁岁效益。
三、建立健全工程管护资金筹措机制。建立“以烟叶养工程”机制,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以县(市、区)为单位,从当年的烟叶税中提取不少于2%的资金,作为烟基项目工程管护资金。同时,管护资金要在县财政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由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掌握,按项目的维护及管护情况直接给予适当补助,主要用于工程的简单维护及管护补贴。建立受益村或村民小组筹资管护机制,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受益所在地的村或村民小组,有经济实力的,应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从集体财力或村民小组财力中安排一定管护资金,也可通过“一事一议”方法由受益农户筹措一定的管护资金,建立筹资管护机制。
四、切实加强工程管护情况督促检查。各级政府与烟草部门要督促受益村落实工程管护措施,防止人为破坏行为,确保工程管护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烟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工程管护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对因管护不力,导致项目损毁,不能发挥项目应有效益的产区,可暂停安排下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做好整改,确保建设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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