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7〕85号
- 【发布日期】2007-12-26
- 【生效日期】2007-12-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及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及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8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应急管理和政务值班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管理和政务值班工作,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应急管理和政务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两节”期间应急管理和政务值班工作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应急管理和政务值班工作,“两节”之前要对应急管理和政务值班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和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各级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执行应急管理和政务值班的各项规章制度,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市政府政务值班室,不得延误,更不允许漏报、瞒报和不报,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要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政务值班必须是政务干部值班,不得以更夫或保安等人员替代,同时必须有一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不得出现空岗、脱岗现象,确保全天24小时有人值守。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将在“两节”期间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政务值班工作进行抽查。如发现空岗或脱岗等失职现象,将在全市予以通报。
四、为便于快捷进行工作沟通和联系,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领导及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处处长)的手机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开机和及时接听电话,确保联络畅通。节日期间的政务值班表要分别在“两节”之前报市政府政务值班室。
市政府政务值班室电话:84664300、84664321(传真)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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